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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该“禁”还是该“放”?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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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该“禁”还是该“放”?

今年除夕,北京、南京、哈尔滨、成都、杭州、济南等城市市区内禁放烟花爆竹的政策有所松动,由原来的全面禁止调整为指定地点、指定时间的限制燃放。

一位网民在网上留言说,重新看到放烟花、听到鞭炮声,终于找回过年的感觉了。但是,更多人却因为鞭炮声而烦恼,有人说“吵”了——三更半夜的还有人在放,有人说“火”了——发现花园里种的植物都烧焦了,还有人说“气”了——宝宝睡觉被吵醒后哭个不停。

深圳该不该“开禁”?年虽然快过完了,这个问题仍然让大伙议论不休。

学者观点

年俗应该因时而易

南翔(深圳大学师范学院中文系主任)

南翔教授认为,在城市里应该禁放烟花爆竹。他说,放烟花本来是个人的事情,但是不能为了个人的一时开心而影响到其他人的生活和安全。尤其是在城市的群居环境里,大家更应该约束自己的行为,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且不说燃放烟花爆竹本身存在的危险性,单就其造成的噪音污染和空气污染来说,也是不值得提倡的。

有人觉得春节放爆竹是中国的一个传统习俗,过年不放爆竹就没有年味了。而实际上,从古到今,过年的习俗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新的时代,我们已经诞生了很多新的年俗。燃放爆竹利少弊多,应该禁止。在东南亚一些国家采用的声光雷电的假爆竹同样能营造出春节的气氛,这一点我们也可以借鉴。对于小孩子来说,没有放过爆竹确实是一种缺憾。不过,家长们可以带孩子到可以放爆竹的地方去过上一个春节,来弥补这一缺憾。

专家意见

“开禁”要慎重对待

周成新(深圳市法制研究所所长)

“现代都市和农村完全不一样。原先我们在农村的时候,地广人少,过年时放放鞭炮可以增加喜庆的气氛。可在深圳这样的大都市,楼房和人口密度都相当大,燃放烟花爆竹会带来危险。所谓此一时,彼一时,保留风俗也要因时因地考虑。”在深圳市法制研究所所长周成新的眼中,深圳不可贸然“开禁”。

今年过年,我没回老家,可仍觉得年味挺浓。“大年初一,我们小区的管理处敲锣打鼓大团拜,真是热闹。锣鼓声一点都不亚于鞭炮声。”周成新同时提出,即使将来深圳要开禁,住宅区绝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一来是太危险,二来实在是太吵了,家里的老人都睡不好觉。如果要放,可以考虑指定若干区域,比如广场、景点等等,并且预先准备应急防范措施。”

市民说法

可用别的形式过春节

李凤茹(56岁,来深圳过年)

“以前在老家过春节,一到年三十晚上,整个城市基本湮没在爆竹的爆炸声中。到了午夜12点,鞭炮声更是震耳欲聋,满屋弥漫着呛人的火药味。过了几十年这样的春节,实在是过腻了。”李阿姨依然特别支持深圳禁放烟花爆竹。

她说,不放爆竹可以减少污染、减少噪音、有利环保。这里没有震耳欲聋的鞭炮声,没有满地的纸屑,没有刺鼻的火药味。但春节的气氛可以通过别的形式体现,比如贴春联、放贺年歌曲等等。

放鞭炮只是一种形式

江小姐(28岁,在深圳工作5年)

“听到有人放鞭炮我就烦,”家住景田的江小姐开门见山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每到春节前后,江小姐一上街总要左右张望:“很多小孩都喜欢往路上扔小鞭炮,这是我最怕的。没准就扔到我身上或是车上了。”其实,喜庆的感觉都在人心里,放不放鞭炮只是一个形式而已。

江小姐说,全家人开开心心吃顿年夜饭,说说过往一年的收获和遗憾,做儿女的多帮父母做点家务活,过年的感觉自然而然地就出来了。

燃放烟花有利有弊

陈霄(13岁,深圳高级中学初一学生)

在深圳过年的陈霄同学,今年没有放爆竹,他觉得过年放烟花爆竹有利有弊,利在于可以增加节日气氛,弊在于污染环境,容易引起火灾。去年他和父母回湖北老家过年,在那里他放了很多爆竹,过足了瘾。尽管如此,他仍然觉得在城市里面不适宜放爆竹。他说:“深圳是大城市,人口密集,不像农村地广人稀,可以找到很空旷的场地放爆竹。所以,深圳不应该放开禁令。”(本报记者曹颖周茹整理)

历史数据

违规现象不断攀升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2002年春节期间,深圳警方共查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个案218宗,查获烟花爆竹5箱。到了2004年春节,我市警方与城管执法部门共收缴约80吨烟花爆竹。而在2005年春节期间,仅我市警方所收缴的烟花爆竹就有约78.5吨。

据报道,去年深圳警方查处相关案件23宗,17人因此被治安拘留,受到警告、处理的有35人。与此同时,在去年除夕夜和年初一,市城管和110监控中心分别接到数十宗烟花爆竹影响市民休息的投诉。除夕之夜,市城管执法局机动大队120多名执法人员分赴福田、罗湖中心区,严查私自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查处100多宗私自燃放烟花爆竹和数十档销售烟花爆竹的商贩,没收烟花爆竹达5吨。

惨剧回放

2005年:

12岁男童放爆竹被毁容

去年2月15日晚,本报记者在沙井医院急诊室看到,不时有一些市民前来处理伤口,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因为燃放烟花爆竹不慎造成的,血淋淋的伤口让人看得心惊。值班的刘医生告诉记者,大年初二晚上,他治疗了一个12岁的小男孩,就是因为放烟花爆竹,把整个左脸炸伤了。刘医生说他当了25年医生,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严重的炸伤,孩子脸上的伤口缝了40多针,左眼角膜也被炸伤了。2004年:7岁男孩险些炸瞎左眼

2004年春节期间,龙岗两场燃放烟花晚会发生了烟花爆炸意外,导致3人死亡。这年春节,还有一名7岁的小男孩在玩鞭炮时,差点毁掉一只眼。这名小男孩的父亲陈先生在深圳宝安区西乡镇打工,春节期间,陈先生接妻子和儿子到深圳来过年。由于平时一家人很少在一起,陈先生对儿子自然百依百顺。儿子喜欢玩放鞭炮,陈先生也买来给他放。1月24日上午,儿子一个人在楼下玩耍,不久就传来他的一声惨叫。陈先生跑出来一看,儿子手捂左眼,痛得在地上直打滚。旁边的一名小孩说,陈先生的儿子是在玩一个飞炮时,飞炮没飞出去,而飞到了脸上,把眼炸伤了。(本报记者周茹曹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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