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下海人员社保政策不变 到社保中心办审核
金羊网-新快报
连续工龄不同于一般工龄,相关人员可到社保基金中心办理审核
新快报讯(记者周继坚)“我在国企工作了十多年,为什么这段工作时间不算连续工龄,不能作为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广州市早期下海人员参保政策出台后,受到不少市民的欢迎,但也有部分职工认为自己以前的工作年限应该算作视同缴费年限,希望少缴乃至不缴社保费用。对此,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连续工龄”的计算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因此早期下海人员社保政策不会改变。
哪些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据了解,按照现行社保政策,在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成为参保人的情况下,如果其以前的工作年限符合国家、省、市等规定的连续工龄政策,则其连续工龄时间可视作已经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用。
而广州市去年出台的《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的处理意见》,则规定广州市城镇户籍,在1978年6月1日至1993年7月31日离开广州市、区属(不含番禺、花都区)国有、集体企业的原固定职工,可以补缴其原“下海前”不符合国家、省、市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的工作年限的养老保险。有市民认为,其原有工作年限符合连续工龄政策,应当算作视同缴费年限,希望能少缴社保费用。
连续工龄不同于一般工龄
据介绍,“连续工龄”是我国职工退休的一个条件,也是计发工资、决定职工病假期间生活待遇及其退休待遇的一个依据,但“连续工龄”不同于“一般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全部来源或主要来源的以年为单位的工作时间,“连续工龄”是一般工龄的组成部分,过去称“本企业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
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有关规定,连续工龄,应以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是如果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者,调动前后的工龄,均应连续计算。
市劳动局养老保险处处长陈敏介绍,该修正草案中,还有其他七种情况属于连续工龄,但后来因政策调整部分内容又被修改。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未经组织调动的离职,其以前所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是不能算作连续工龄的。
可到社保基金中心办理审核
陈敏表示,视同缴费年限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其一,必须是参加了养老保险成为参保人;其二,其原有工作年限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连续工龄政策。对于直到参保时其工作年限都属于连续工龄的,以前的连续工龄当然可以视同缴费年限。
而对于参保时,其有些年份的工作年限属于连续工龄,但连续工龄计算年限没有延续到参保时的,其连续工龄能否作为视同缴费年限还要分为不同的情况,但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可以到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办理视同缴费年限审核。
(侯颖/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