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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崔林堂等辞去有关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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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崔林堂等7人任职年龄到限或工作变动,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崔林堂辞去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和史蓉蓉、弘强、刘南方、刘祖三、李天鸥、高登霄辞去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辞呈

省人大常委会:

我因任职年龄到限,根据工作需要,现辞去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请予批准。借此机会,我特向在我任秘书长期间,关心、支持和帮助我的所有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崔林堂

2006年1月16日

辞呈

省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变动,特申请辞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史蓉蓉

2006年1月5日

辞呈

省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变动,我请求辞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在我任职期间,得到了各位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弘强

2006年1月9日

辞呈

省人大常委会:

鉴于我已年满65岁,按规定不宜再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了,为此特提出辞职,请予批准。

刘南方

2006年1月16日

辞呈

省人大常委会:

鉴于我的任职年龄已到,特请求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在我任职期间,得到了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刘祖三

2006年1月13日

辞呈

省人大常委会:

由于省委企业工委撤销,组织安排我在省政府特设机构省国资委担任领导职务,不便再担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特请求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李天鸥

2006年1月4日

辞呈

省人大常委会:

因已到任职年龄界限,我请求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在我任职期间,得到了各位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高登霄

200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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