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策探讨
云南日报
游承俐 云南省农科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 研究员
孙学权 中国农业大学 教授
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对农业和农村加大支持保护能力的条件。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深得民心,并已开始取得成效,但是“三农”问题依然严峻。在这种背景下,十六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并提出新农村的标准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是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工作基础的。云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态势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还大,本文针对云南实际,就云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云南紧迫性和艰巨性长期共存
云南农村经济是经济社会发展缓慢地区的山区农村经济,其中大部分地区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边疆地区。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业“造血”功能较低;加之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低,经济发展总量不大,工业反哺农业的能力受限,供需矛盾突出,并将长期存在。这就决定了云南新农村建设必将是紧迫性、艰巨性与长期性的共存。
建设新农村的紧迫性。云南农村人口比重大,少数民族多,贫困人口多。全省25个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全省总人口的1/3。2003年乡村人口比重为73.4%,比全国平均高出14个百分点。尚未脱贫人口与尚未稳定温饱人口近一千万,约占全国贫困人口的1/3。
农民收入水平低。2003年云南农民人均收入1697元,仅及全国平均水平的63%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于全国平均水平。云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5∶1,全国平均为3.7∶1。恩格尔系数城市居民为0.42,农民为0.53,按联合国制定的标准,相当部分的农民还处在温饱线下。
农村小康实现程度低。根据中央政策研究室农村局和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共同制定的18项评价指标分析和年度监测资料表明,从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等6大类指标综合评价,到2004年底,全国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已达到21.6%,上海、北京等地已超过80%,而我省仅为3.5%,差距甚大。
建设新农村的艰巨性。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2003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为全国人均的62%左右,人均财政收入约为全国人均水平的50%左右,总体发展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落后10年左右,也就是说,工业反哺农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较差。
农业资源条件严峻。94%为山地、丘陵,农作物单产低,复种指数低,稳产高产农田少,自然灾害频繁。2003年第一产业劳动力人均产值2941元,仅及全国平均水平的62%。云南农业主体上还是小规模的、自给自足式的山区农业,农产品商品率低,农业自身“造血”功能差,建设现代农业的难度大。加之云南地处长江上游,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繁重,不仅关系本省,而且关乎长江中下游广大地区的环保利益。
若干对策探讨
一是千方百计发展农业和农村各项生产,促农增收,增强建设新农村的物质基础
当前最主要的措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提高土地产出率,主要是推广普及农业科学技术,重点是适于山区、丘陵的实用技术,特别是耕作制度、抗旱耐寒的品种选择、水土保持等,逐步发展产业化经营。全国产业化经营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已计划五年内40%农户从事产业化经营。云南由于环境条件等各方面的原因,产业化经营还处于起步阶段。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今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方向。今后应进一步提高工作指导水平,争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局面更好更快一些,效果更大一些。二是提高劳动生产率,改进工作,扩大规模,千方百计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现在云南乡村人均耕地不足2亩,劳均耕地不足3亩,而且多是山区坡地,灌溉条件差,产量低。农民以这样的资源条件,要生活宽裕是很难的,因此要千方百计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目前,这是云南农民脱贫致富不可替代的根本性措施。
二是加大实施“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政策力度,推进新农村建设
对云南农村来说,当前最主要的是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基础设施等方面实现城乡一体化,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主要应体现在财政支出中城乡份额的确定上。为了到2020年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根据测算,全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用上自来水、推广沼气、道路硬化,村容整洁等等,政府约需投入4万亿元。现在全国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很大,今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突破8万多亿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2万多亿元。有学者建议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中拿出10%左右,即2000多亿元用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连续15年这样规模的投入,再加上农民投资投劳,到2020年农民基本上可过上现代化生活。
面对云南农村的现实状况,按上述新农村投资标准测算,适当加上云南特殊的困难因素估算,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约需1500亿元,至2020年每年需投入100亿元左右。
资金来源问题可考虑:
(1)建立省财政投入新农村机制,其金额应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应不低于财政增长速度。当前应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中挤出一部分,从构建节约型社会、厉行节约措施中积累投入资金。
(2)考虑一部分政策性贷款,由政府财政担保。
(3)农民投资投劳。
(4)中央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金额将有较大幅度增长,重点投入将是西部,云南新农村建设的紧迫性与艰巨性应该而且可能争取较大份额。
(5)积极倡导和支持企业和社会各界参加新农村建设。
(6)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内外多种资金的支持。
三是千方百计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建立政府支持与依靠农民建设新农村相结合的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归根结底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的财政支持不是恩赐农民,更不能代替农民。我们现在常采用的办法是中央给钱给项目,下级政府和农民配套。这种做法的缺点是项目不一定是当地农民提出来的,也不一定是当地农民所急需的,农民和基层政府处于被动地位,效果受限。而且规模小而分散,中间环节多,有的有始无终,缺乏连续性,这也影响了投入效果。
韩国20世纪70年代搞新农村建设推行了一个奖勤罚懒的机制,通过政府投入带动农民的积极性。办法是:政府确定了20类项目,包括屋顶改造、水井加盖、道路硬化、建设自来水、建会所等等,由村民选择最急需的项目,并选举一个新村建设指导者,项目由村级报到镇,镇报到县,县同意了再发水泥、钢筋支持,是政府给农民配套。项目做完后,请中介机构评估验收,做得好的再多给予钢筋、水泥奖励,做得不好的,第二年取消资格。目的在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韩国人把这种新村运动精神概括为“团结、合作、互动”,这种精神推广到城市,变成了韩国的民族精神,即民族自立、事业报国。我们国内、省内也有不少政府支持与农民积极性主动性相结合的成功实践经验,我们要认真研究、借鉴、推广,切实有效地建立起政府支持与农民自觉努力相结合的发展机制。
四是结合各地实际,做好发展规划
新农村建设量大面广,涉及千家万户,各地主客观情况千差万别,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如何做好规划特别重要。新农村建设规划内容应考虑:
1.新农村标准具体化。中央提出新农村的标准共五条二十个字,这其中每一条落实到下面都应该细化、具体化。因为,各地区的主客观条件差异很大,各地区、各民族的风俗文化和要求也各不相同,因此不能“一刀切”。
2.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任务,经济社会环境及资源条件不同,省、县、乡应该从需要和可能条件分清轻重缓急,有步骤地推进,具体到一个村,也应该从解决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之急需做起。
3.新农村建设应与当前扶贫等工作结合起来。整村推进扶贫以及异地扶贫等应参照新农村的标准。
4.新农村建设要注意节约用地,并与保持生态环境平衡相结合。需新建和扩建的新村村址要节约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要选择资源、安全等方面适合人类聚居、有一定生产发展前景、可养活本村居民、可保持生态平衡的地方。否则,必然造成浪费。从一定意义上讲,在不宜发展的地区搞发展是浪费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不发展正是为了发展。
5.新农村建设要考虑在一定时期内可能发生的变化。例如,一个村的人口规模就可能因计生、非农转移、交通、城镇建设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五是努力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造就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管理人才
云南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是其中一个原因。我们应努力尽快实现“两基”的要求,并大力做好农业培训、转移培训等对农民的职业教育工作,造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同时造就一大批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素质的新一代农民,也只有新一代农民才能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任务。
新农村的建设,特别是其中的乡风文明和管理民主这两条的实现,决定性的因素在于有大批的德才兼备的农村管理人才。这种人才的培养、造就和形成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必须从现在起就注意从实践中培养选拔,努力创造出人才的条件和机制。
六是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关心新农村建设
党的领导、政府主持、各部门通力协作、全社会积极支持和参与,这是云南推进新农村建设并取得成效的基本保证。一切物质生产分配部门应努力提供物质力量支持,宣传等意识形态部门应努力提供精神动力支持,农业及涉农部门应以促进新农村建设为职责,在全社会形成农民积极主动、勤奋建设新农村,城里人积极关心、支持建设新农村的良好氛围。这样,到2020年云南13000多个行政村将以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面貌分布在云南的山山水水,出现社会和谐、一片兴旺的景象。(责任编辑 徐丽霞)[社会主义论坛 第1期 200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