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进城务工人员有权加入并组织工会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赵桂华)今起,我省进城务工人员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昨日,辽宁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规定》,并立即生效。
修正案针对新的社会形势,在企业建立工会和职工加入工会,及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作出了新规定。修正案的一项内容就是,辽宁省的进城务工人员开始有了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可以通过工会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修正案还完善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机制,规定工会将代表企业职工就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设立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的救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