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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处方买药三天有效

沈阳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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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报讯(记者郑希雪)“处方还有有效期呀?”昨天,张女士拿着年前医生开的处方去药房买药,因为处方过期而被建议开一张新的处方。

日前,记者走访发现,多数市民并不知道处方也有有效期,大多数药房对处方的有效期要求并不严格。

多数药房不看有效期

昨天,记者以“想用以前的处方买消炎药”为名咨询了沈阳市东北大药房、天益堂药房、众意愿大药房、维康药房多家药房。

“用以前的处方呀?哎呀,你最好能去医院开一张新的处方。一般正常要求处方3天内有效,我们都得记录你就医医院、治疗的医生、药名等各种信息。如果你非要用以前的处方也行,但我们建议你最好还是去开一张新处方。”中街一家药房的女销售员说。

皇姑区一家药房的工作人员称“最好再开一张。要是拿以前的处方,你买药时就问问卖药的买啥适合。”采访中,只有一家药房表示,去年的处方肯定不行,必须拿今年的处方。

医生处方最长3天有效

“处方开到自己手,买药爱什么时候买就什么时候买,这还有什么有效期呀。”“开了处方就直接去买药了,不知道处方有效期这事。”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不少市民并不知道处方有效期这回事。

记者查询了《处方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门诊处方有效期1-3天;急诊处方应在处方单的右上角注明“急”字,当天有效;过期处方必须经原处方医师重新签章,方再可调配或销售药品。

处方只针对短期病情

辽宁省优生优育协会秘书长宋晓枚表示,不良的用药习惯可能会给患者留下隐患,尤其是一些抗生素类药品的不当使用,可能会产生一些不良反应。

“处方都是针对一段时间内的病情的,过了这段时间,病情可能会有变化,用药也需要随着调整。处方有效期可以防止市民随意用药,使市民注意用药安全,以免引起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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