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想养孔雀
云南日报
林业部门提醒:绿孔雀是保护动物不能养
本报昨日报道了昆明市民李先生家养3只蓝孔雀当宠物后,许多市民纷纷打进本报热线说:“很想饲养蓝孔雀,但不知如何办理饲养手续,也不知道从哪里可以买到孔雀?”
对于饲养孔雀的手续办理问题,昆明市森林公安局野保办的黎女士介绍说,饲养孔雀(包括其他野生动物)必须具备几个条件:饲养的蓝孔雀不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绿孔雀不能饲养,蓝孔雀可以饲养;须到林业局办理《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属于经营的还需办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否则,属非法饲养,将会被有关部门依法没收,并处以罚款;对野生动物进行非法买卖或屠杀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办理上述手续时,饲养者应带上身份证、动物来源书面材料、卫生防疫情况及个人存折,以便于林业局工作人员对饲养者进行资质审核。
李先生还介绍,大家如要购买蓝孔雀或咨询饲养经验,可到大树营附近的金树村花鸟市场了解。
申时勋 实习生 李继升(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