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路名 三种英文标注
南方日报
“TIANHERD.N”、“TIANHEBEILU”还是“TIANHEBEIROAD”?
同一路名三种英文标注
专家称公共场所英文译名关乎城市形象,亟待规范
本报讯(记者/张睿)近日,记者在体育西站站台等待新开通的往客村方向的地铁三号线时,一位外国友人指着中间的机场快线指示牌向记者询问,他要去广州东站是否是搭乘该列车。记者在告诉他需要坐换乘梯到对面去搭乘之后,他纳闷道,不是有写着“机场快线”的指示牌吗?再仔细一看,才发现这块指示牌的英文翻译是汉语拼音“Jichangkuaixian”,而不是“AirportExpressway”。难怪这位外国友人一头雾水。
经过调查,记者发现,在广州市区内,有许多公共场所、设施,或是公共告示等所用的英文都很不规范。
道路译名无章可循
记者从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沿广园快速路坐车到天河城,一路上看见许多路牌和方向指示牌的英文翻译都不一致。如奥体中心西侧的高架桥上,“黄埔大道”、“中山大道”的英文翻译为“HuangpuAvenue”和“ZhongshanAvenue”,而只隔了几十米,“黄村大道”的英文翻译则变成汉语拼音“HUANGCUNDADAO”。同是路名,高架桥上天河北路的英文标识是“TIANHERD.N”,天河南路的英文标识则变成“TIANHENANLU”,而天寿路的英文标识则是“TIANSHOUROAD”。此外,“广园快速路”在路边的指示牌上被翻译成“GUANGYUANKUAISULU”,在高架桥上的指示牌则用“GUANGYUANEXPRESSWAY”。同是路名,有的用汉语拼音,有的汉英夹杂,且大、小写的使用也无章可循。
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向广州市翻译工作者协会秘书长刘小华请教了相关问题。之后了解到,早在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地名委员会、建设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就联合发文,明确规定地名、路名标识不得使用英文标注,要使用汉语拼音进行注解。而1999年颁布的《地名标志牌城乡标准》则明确规定,汉语拼音方案拼写我国地名被定为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条款。所以路名和站名都应统一用汉语拼音作为标识。
地铁指示牌翻译不统一
记者在其它公共场所和设施上也发现,不规范甚至完全错误的英语翻译也时有出现。记者在宏城广场南面的天峻商业街里,看见一个垃圾箱上的“一次性餐具”被翻译成“Onetimetableware”,据查,“一次性”的英文表达应为“one-off”,“one-time”表示“从前的”。此外,地铁站内引导乘客换乘线路的指示牌对于“换乘”这个词的翻译也不统一规范。记者在两个站厅就发现有4种表达方式,“transfertoline3”,“changetoline3”,“changeline2”,还有“inter-changetoline3”。通常的用法是“transfer(change)toline3”,“inter-change”确切的意思是“(双方)互相交换”。
华南农业大学的刘福安教授长期关注这个问题,他给记者举了几个令人啼笑皆非的例子。如某路口的指示牌“行人、自行车横过马路请走天桥”,被翻译成“PleaseUsetheBridgeofBicycleandPedestrianforAcrossingtheRoad”,同正确译法“PedestriansandCyclistsPleaseUsetheOverpassWhenCrossingtheRoad”相去甚远。
专家拟向市人大提交专门提案
刘小华表示,广州是一个开放的大城市,外籍人士进出频密;2010年的亚运会也很近了,公共场所规范使用英文是关系到广州大都市文明形象的问题,外人可以以小见大,因此规范中英文标识牌的工作很有必要。
据介绍,广州翻译协会在近1年多内已多次召开会议,商讨如何解决此问题。目前正在成立一个专家委员会来规范中英文标识牌的问题;拟向市人大提出专门提案。
记者同时了解到,广州市政府办公厅也于去年底专门出台《关于规范本市公共场所英文译名使用管理的意见》。《意见》规定,城市公共交通、市政公用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国际性会议、展览等以及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名称,需要使用英文译名的,应当按照统一的英文译名使用规范执行。《意见》同时指出,公共场所英文译名中的专用名称以《汉语拼音方案》为标准;而通用名称的使用则应当符合国际通行惯例;公共场所英文译文的英文单词选用、拼写、字母体式等具体使用规范都应当由市外办会同市地名办、语委办、质监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广州市公共场所英文译名专家委员会研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