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掉”还是“跳”? 坠楼原因扑朔迷离
时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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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下午1时10分,54的男子董某在沈阳中街某大商场逛街时,突然从商场四楼跳下,将正在商场共享大厅抽奖的一男一女两名顾客砸伤。随后,三人都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时代商报讯(记者 张加汲) 记者1月5日从沈阳市第一医院了解到,本报1月3日报道的《商场跳楼轻生砸伤抽奖顾客 》中的跳楼者董某和家人一口否定是跳楼,而是商场太热,自己一时头昏掉下楼去。而两位被砸伤的伤者,如今都住进了中国医科大学盛京医院骨一科,女伤者高某当天做了手术,男伤者颈椎受伤,目前也在治疗中。
两方各执一词
记者首先来到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看到跳楼者董某头上裹着厚厚的纱布,虚弱地躺在病床上。他的妻子和女儿站在床边陪伴着他。当记者问起他跳楼的具体原因时,他的妻子和女儿异口同声地说,他不会自杀的,我们家生活条件很好,也没有什么烦心事儿,怎么会自杀呢?董某的妻子说:“那天,我和他去买羽绒服,他说商场太热,出去凉快凉快,就从楼上掉下去了。现在问他,他也说,是因为商场太热,人太多,一时迷糊就从商场楼上掉下去的。”
据中街派出所民警介绍,当天董某被带到派出所做笔录时,他说自己是因为身体有病,且工作和生活都不是很好,才突然产生轻生念头的。这些都有笔录作证。
无辜伤者已进行治疗
记者来到中国医科大学盛京医院时,骨一科主任付勤正在给女伤者手术。手术从上午10时开始,直到下午1时半才结束。付勤教授说,女伤者的腰椎有骨折和脱位,部分神经纤维有断裂,手术中对其进行了复位和固定。据了解,伤者高女士是商场的售货员,当天下班后去看抽奖,结果被砸伤。另一位被砸伤的26岁的涂先生,在2日那天,觉得还没多大问题,但回家后脖子便不能动弹,头也非常疼,结果又住进了盛京医院骨一病房。医生说他颈椎有错位,还需要进行治疗。
伤者可以进行索赔
关于伤者的赔偿问题,记者采访了辽大法学院副教授路军博士,他认为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注意义务,所以在此次事件中跳楼者无论是跳楼自杀还是意外,伤者都可以向跳楼者索赔。如果医学上认定跳楼者当时精神出现问题,伤者也可向跳楼者的监护人要求经济赔偿。此外,当顾客进入商场,就与商场产生了合同关系。作为商场,有保护顾客人身安全的义务。如果此事商场有过错,伤者还可以向商场提出一定的经济赔偿。据悉,出事商场已于3日下午到医院为两位伤者垫付了8万元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