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苗族风情采花山
中国三峡工程报
昭通苗族风情采花山
云南昭通市是多民族散杂居住地区,全国56个民族中,昭通有31个,其中10万人口以上的有苗族、彝族、回族。苗族是昭通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据1998年底统计,全市总人口4733904人,其中苗族就有158006人。
苗族节日除与当地民族一致外,特殊的是每年正月初二至初六举行的“采花山”,又称“花山节”。进入腊月中旬,花山主办人就要在举行花山盛会的地方高高地竖起一根木杆,称为花杆。在离杆顶一米左右的地方,挂有红、黄、蓝、白色彩带,以及象征喜庆和将要奖给爬花杆优胜者的芦笙、糖果等。花山节不论是哪个民族,男女老幼都可以参加。主办人准备一些酒,招待前来采花山的客人。花山场上,举行武术、斗牛、赛马、射弩和打毽子等比赛活动。获胜者由主办人挂红戴花,给予物质奖励。青年男女对唱山歌,寻爱寄情,互订终身。过去,花山节往往由无嗣求子者筹办。现在,各地政府为发扬民族文化,每年都拨专款资助,各地花山场日益兴旺。
多数苗族信奉原始宗教,崇拜自然、鬼神和祖先,想念万物有灵,认为天地间都有看不见的“鬼”、“神”主宰着。天旱、天涝要祈求龙下雨或止雨。村边寨脚或林中大而老、枝叶茂密的高大常青树,常常被当作“龙树”或“神树”加以崇拜。部分苗族信仰天主教。
当地的婚姻有父母包办和自由婚姻两种。自由婚姻又有偷婚、抢婚等形式。偷婚是通过采花山或其他社交活动相爱后,因女方家庭贫困办不起酒席,让男方悄悄领走姑娘,对外则说姑娘被人偷了,女方叔伯兄弟假意追找姑娘,男方要表示道歉,并付给追找姑娘的人草鞋钱。抢婚,建国前,一种情况是男方是当地的权贵或不法之徒,因女方不同意婚配硬抢成婚;另一种情况是男女双方自愿婚配,但因父母意见分歧,或因男方经济困难等原因,便约定时间、地点邀约几个朋友把姑娘“抢”回家中,三天过后,再请媒人说合。族内同姓不婚,异族通婚很少。
苗族也行“上门”之习。有的上门二三年后自立成家,有的永远从妻居。上门女婿有财产继承权和赡养老人的义务。
苗族实行木棺土葬,但按不同情况处置。家人死了在门前鸣放火枪报丧,亲朋闻讯带着钱和粮赶来协助料理后事。正常死亡者,一般都要请指路师傅育《指路经》,吹芦笙、打鼓日夜不停。殉葬物是死者生前使用过的衣、裤、鞋、伞等生活用品。
苗族丧仪形式还有一些特殊做法。金平县的白苗和花苗人死后,用麻布包好悬挂在屋内,黑苗、青苗停放在凳子上,供家族亲友悼念。元阳大山白苗老人死后,将死者遗体置于一张竹床上,一端用麻绳系于屋梁上,一端插入壁墙上的孔洞中。入殓仪式在坟地上举行。河口瑶山区八角村至今还保留着特有的悬尸习俗,人死后用篾编制的箩筐装起来挂在房后,然后择日安葬。
昭通式的苗族服饰主要分布于云南省东北部和贵州省西北部的乌蒙山区。以云南的昭通、大关、永善、彝良、楚雄、武定、镇雄和贵州的威宁等县较集中。
苗族服饰因地而异。妇女衣裙有盛装和便装之分。盛装制作精细,花工浩繁,用料很多,花钱过百上千元,需要一人用一年的时间刺绣缝制,多在赶街、节庆、串亲时穿用。头饰、服饰因年龄差异,各具特点。
男子穿着简朴。弥勒县男子穿青蓝布或自织麻布密纽对襟衣,领小袖窄;裤短,系蓝布带,小腿部用布裹缠,青蓝布裹头,顶发外露。
金平男子腰系红布带;屏边男子穿麻布靛蓝色对襟衣和麻布靛蓝宽裆裤。普遍用青、蓝布带缠腿。
苗族五六户或二三十户聚居,也有单家独户的。村寨多依山建筑,建在朝阳的山梁上,周围绿树环绕。住房一般是长方形的土木草结构,中间开门,两侧住人,中间堂屋用以接待亲朋。门后火塘是全家议事聚会中心一年四季烟火不断。住房通常有楼,但低矮,多用于存放粮食、家具。牛、马、猪厩另建在屋旁。
妇女的传统装束,上着白麻布无领对襟短衣,外饰大花披肩,束白地蓝纹蜡染中褶裙。披肩以形体大而厚见著。
披肩后面有一块四方形绣花饰片,下垂数条红穗。有些地区披肩较小,在上衣两肩处另缀花袖臂。姑娘梳辫盘头,婚后椎髻于顶,插梳子。
男子着白色麻质长衫,无领无扣,衣袖肥大,袖口有一道蜡染图案。花披肩和花袖臂同女装。头包白帕。
着此式服饰的苗族,地处高寒山区,长期兼营畜牧业生产。男女皆用的大花披肩系用毛、麻交织而成,既是一件织、补、绣结合的精美装饰品,又是御寒的实用品。其编织方法全为手工操作,即以白麻线为经,红黑两色自纺毛线为纬,织成工整的传统图案,再辅以镶补、刺绣工艺,给人以粗犷、豪放之感。
威宁女盛装。传说盛装的披肩花纹是苗族祖先南迁时的马褥子图案。其纹样表示箭,企望利箭不中,保佑苗家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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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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