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话南京飞地
人民网-江南时报
飞地,《辞海》解释为:位居甲省(或县),而行政上隶属乙省(或县)的土地。南京建置已有2500年,历史上几次划界、几易其名、几番变迁,留下了三块飞地,有着许多鲜为人知的趣事。
南京的三块飞地,有两块在安徽省,一是浦口区石桥镇老姜村(又名泉水苏),在和县乌江镇境内;二是溧水县明觉镇西庄村(又名张家),在当涂县博望镇境内。还有一块是溧水县云鹤镇山下村(又名孔家),在高淳县桠溪镇境内。
关于溧水在高淳的这块飞地,还有一段来历:高淳、溧水和溧阳原为一县,早在春秋时代,吴王余祭七年(公元前541年)筑固城,置濑渚邑。秦统一中国后建立郡县制,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设溧阳县,县治在固城(今高淳固城镇)。隋开皇十一年(591年)割溧阳西北高淳、溧水两地置溧水县,县治在开化城(今高淳顾陇村)。
明初,高淳仍属溧水,每遇缴纳赋税、漕粮转运,陆路崎岖、水道风险,甚为不便,民众要求分县而治。弘治年间,高淳乡绅刘鉴三、孔份三、夏佑三联名上书应天府,请求单独设县,史称“三三分县”。府丞冀绮巡查后,以“地远民难牵制”为由上疏朝廷,奏请划溧水西南七乡为县。弘治四年(1491年)皇帝恩准,御赐高淳县匾额,钦点浙江宁海举人宋澄为首任县令。
分县划界时山下村原属高淳县,那年正遇大旱,该村与相邻的溧水永庆村为栽秧用水事发生争斗,而乡绅在调解时又偏袒永庆村,致使山下村孔姓村民极为不满,便一纸诉状告上高淳县衙。知县宋澄下乡视察,顺应民意,便把该村连同水塘划归溧水,一场纠纷得以平息,飞地由此而生,沿袭至今。飞地在国内仅有数块,而南京就占有三块,可算是地理史上的趣话。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01日第十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