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上涨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2月29日讯(记者 甄真)记者今天从市物价局获悉,为缓解我市由于天然气气源不足造成的成本上涨压力,经市政府同意,从2006年1月1日起我市提高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
自2006年1月1日起,工业、采暖空调、锅炉、食堂等非经营性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1.80元调整为2.40元;宾馆、招待所、餐饮业、商业等经营性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2.20元调整为2.60元。
本报12月29日讯(记者 甄真)记者今天从市物价局获悉,为缓解我市由于天然气气源不足造成的成本上涨压力,经市政府同意,从2006年1月1日起我市提高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
自2006年1月1日起,工业、采暖空调、锅炉、食堂等非经营性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1.80元调整为2.40元;宾馆、招待所、餐饮业、商业等经营性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2.20元调整为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