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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报道:火车晚点旅客索赔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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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昨审理旅客因火车晚点状告铁路部门案

·原告称起诉是为了让铁路“特权”更好为旅客服务

·西铁局称因运力有限晚点现象在全国普遍 正在努力达到“正点”

·两被告认为原告索赔无法律依据,拒绝赔偿

·多数市民肯定此公益官司的积极意义

火车晚点1小时32分,乘客要求给出晚点原因,却遭到工作人员严辞拒绝。为此,作为乘客的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律师毛家兴将西安铁路局、西安火车站两家单位告上法院,要求两被告支付其违约金4元、赔偿其因火车晚点造成的误工费5.1元。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昨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原告毛家兴当庭说:“打官司目的不是为了这9.1元钱,更希望铁路‘特权’能更好地为旅客服务?选”

起诉———

火车晚点1小时32分 旅客索赔9.1元

毛家兴昨日当庭起诉说,2005年10月19日,他在西安火车站购买了10月21日16:48西安开往镇安的4774次列车车票,但该次列车晚点1小时32分。

毛家兴要求西安铁路局及西安火车站的工作人员解释晚点原因,但遭到无理拒绝,并恶语中伤。他认为,这次晚点,使其耽误了在原定时间内的工作,造成其经济损失,西安铁路局及西安火车站应承担违约责任。

毛家兴当庭提出了两项民事诉讼请求:请求判令两被告向其赔礼道歉;判令两被告支付其违约金4元;赔偿其误工费5.1元。

庭审———

西铁局解释晚点原因

西安铁路局代理人承认当日列车晚点的事实,并当庭解释了当日列车晚点的原因。西安铁路局称,西安和安康的这条线路列车系“套跑”车,即铁路部门为有效节约车体,满足旅客需求,减少列车在车站停留时间,多次列车套用一个车体,在行进中变换车次的一种办法。当日,该车从西安发汉中时就已晚点,从汉中发西安(车次为4776次)时再次晚点,最终致该车从西安始发安康(车次为4774次)时晚点1小时32分。但晚点最主要是铁路运输能力有限及其它多种原因所致。

5名铁路职工出庭做证

为证明当日晚点的客观情况,西安铁路局和西安火车站专门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5名证人要在庭审时出庭做证。得到法院允许后,包括当日4774次车列车长在内的5名铁路职工先后出庭做证。列车长和火车站广播员等均称,当日接到列车晚点的指令后,及时给旅客做了解释,并真诚做了道歉。针对5名证人出庭所做证言,毛家兴则认为,证人所做证言中相关情节有矛盾之处。当时在列车上确有工作人员称“认为不合适,就到法院告去”的话语,他才很生气。但因当时车上的旅客都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他无法取得此证据。

辩论———

原告

打官司不是为了9块1毛钱

毛家兴认为,他购买火车票乘车,和西安铁路局、西安火车站的合同合法有效,两被告的违约事实也是显而易见的,应对因违约给其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晚点后,铁路部门工作人员未向其说清晚点具体原因及时间,使其白白浪费时间。但对火车晚点的时间,旅客有知情权,铁路部门应及时告知旅客,使旅客可以根据晚点时间长短选择改变交通工具,且被告方均未提供所谓的晚点有法律所规定的“不可抗拒”等免除法律责任的因素或理由;所谓列车“套跑”,实际是铁路部门内部为节约成本、是其利益驱动所致,致使浪费旅客的时间,但损失由旅客承担不公平。

根据铁路部门规定,旅客退票时铁路部门要收取20%的违约金。毛家兴依此向原告索赔4元违约金,并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出晚点一个半小时造成的损失为5.1元。

应适用《合同法》给旅客赔偿

“如果不是当时列车工作人员的态度不好,我也不会起诉索赔9块1毛钱!后来两被告道歉了,我也接受了?选但9块1毛钱应该赔偿。根据1990年颁布的《铁路法》相关规定,铁路部门有义务将旅客正点送达。虽然对列车晚点后对旅客的赔偿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根据1997年颁布的《合同法》规定,旅客和铁路部门也是一种运输合同,《铁路法》也应纳入其中,铁路部门就应因晚点给旅客做出赔偿。”

被告

列车晚点现象全国很普遍

西安铁路局答辩称,列车晚点在全国都是普遍现象,目前还无法彻底解决。我国人口众多,铁路营运线少,铁路动输能力严重不足,“套跑车”也是为了满足旅客需求的一种办法。而且,虽然列车晚点有机械故障原因,但许多机械故障也是铁路司乘人员无法预料的,排除故障的时间也无法准确预计,铁路工作人员也无法及时准确地告知旅客。

“但我很敬佩原告的这种索赔勇气,目前,我们已经在服务质量上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尽量使旅客满意。同时,铁路部门也在为让列车‘正点’到达而努力?选也希望广大旅客能理解?选”

旅客索赔没有法律依据

同时西安铁路局认为,火车票属于标准格式合同,原告毛家兴购买了火车票,即表示默许该合同隐含的权利义务,该合同适用的《铁路法》并未规定列车晚点要给予旅客赔偿,因此,旅客的索赔没有法律依据。而且,如果因列车晚点要给每一位旅客赔偿,铁路部门也将无法承受这笔巨大的开支。

同时,今年铁道部颁布的“旅客列车晚点处置办法”规定,依据调度计划,晚点30分钟要向旅客道歉解释。当日列车晚点后,列车及火车站的工作人员都向旅客做了解释和道歉,已经完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同时,西安火车站也认同西安铁路局的答辩观点。两被告均拒绝给毛家兴做出赔偿。

呼吁———

希望铁路更好为旅客服务

“1小时32分,我本来可以干很多事情,但却在无聊的等待中度过。对人一生来说,1小时32分也许稍纵即逝,但难道铁路部门就能随便浪费旅客的时间?芽我们从小就在说‘时间就是金钱’。难道铁路部门浪费我的1小时32分,我就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用价值来体现吗?芽”

同时,就这次起诉,毛家兴也对铁路部门提出了自己中肯的建议:“我起诉后,西安铁路局专门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对此事做了解释,这让我也很感动?选我希望通过此事能定一个规则。更希望铁路部门能让手中的这个特权,成为给旅客提供更多优质服务的手段?选希望处于垄断地位的‘铁老大’能保障旅客的正当权益。”

不在乎判决结果更看重诉讼过程

昨日庭审持续到下午3时,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毛家兴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对这次起诉的结果,我并不在乎最终的输赢,我看重的是诉讼过程。希望这个诉讼过程引起铁路部门对列车晚点给旅客造成的影响,并能从中得到启示,重视旅客的感受,制定相关规定,在为旅客提供服务的同时,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这才是我这次打官司的真正目的?选同时,我也希望能有更多的旅客在遭遇列车晚点后,能和我一样,拿起法律的武器,以督促铁路部门提高服务意识。”

声音———

多数市民肯定状告“铁老大”的意义

针对毛家兴起诉铁路部门的这例案件,记者昨日也随机采访了一些西安市民,多数市民也对毛家兴打这场官司给予了肯定。家住西安市育才路的张惠女士认为,这起官司不在于索赔钱的多少,关键是反映了旅客的一种法律意识。晚点时间太长,铁路部门的确应该考虑向旅客做出一定的补偿,民航现在都因误点有了赔偿规定和事例了,为什么铁路部门就不能考虑呢?芽

同时,一位出租车司机说,毛家兴这场官司实际上是一起公益官司,就是为了引起“铁老大”对旅客感受的重视。虽然现在铁路部门因条件所限,晚点很难避免,但最起码会因此尽力有所改善。这是这场官司的意义所在。

作为普通的市民和铁路上的旅客,您又是如何看待乘客毛家兴状告铁路部门?芽本报也希望广大读者能对此发表自己的看法。本报新闻热线:029-8224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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