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国际法院裁决刚乌争端(新闻脉络)

人民网-人民日报

关注

本报驻南非记者李锋

12月19日,总部设在荷兰海牙的联合国国际法院做出判决,裁定在刚果民主共和国(简称“刚果(金)”)1998年至2003年战乱期间,乌干达侵犯了刚果(金)的主权并对一系列在该国侵犯人权的行为负责。法院同时认为,乌干达存在掠夺刚果(金)自然资源的行为,要求乌干达对此做出相应赔偿。

1998年,位于非洲大湖地区的刚果(金)发生武装叛乱,由于该国蕴藏着丰富的黄金、钻石和木材等资源,一些对此垂涎已久的外部势力纷纷卷入其中。乌干达、卢旺达和布隆迪以保卫边境安全为由出兵支持刚果(金)反政府武装,津巴布韦、安哥拉和纳米比亚应卡比拉政府之邀出兵帮助平叛,遂使该地区局势日益复杂,进而酿成地区冲突。5年内,刚果(金)成为叛军、地方军阀、部族武装和外国军队角逐的战场,反政府武装及乌干达、卢旺达控制了占刚果民主共和国领土一半以上的东部和东北部地区,造成刚果(金)分裂分治的局面。2002年刚果(金)和平进程取得重大进展,7月和9月,刚果(金)政府分别与卢旺达、乌干达达成和平协议,外国军队先后宣布从刚果(金)撤军。

在刚果(金)爆发战乱后的第二年,刚果(金)政府将乌干达告上联合国国际法院,指控乌干达对其进行武装入侵,在其境内犯下侵犯人权、招募和训练童军、煽动种族仇恨和制造恐怖气氛等一系列罪行,并要求乌干达对掠夺刚果(金)自然资源的行为做出赔偿。

19日国际法院院长史久镛在宣布判决时认为,乌干达军队因占领刚果(金)东部伊图里省一些地区并在其境内从事军事活动而违反了互不干涉的国际原则。联合国国际法院还裁决乌干达在刚果(金)对该国人民进行杀戮、虐待和其他非人道行为从而违反了国际人权和人道主义原则,法院要求乌干达向刚果(金)做出赔偿。

得知判决结果后,刚果(金)政府发言人萨肯伊对此表示高兴。根据国际法院的规则,当事国之间可以就赔偿金额进行谈判。萨肯伊向新闻界宣布,金沙萨将会向乌干达提出80亿美元的赔偿要求。但是,乌干达却对此表示不满。乌政府一位高级官员认为,当初乌军队进入刚果(金)是为了“追剿叛军”,而且乌干达并非唯一进入刚果(金)的国家。对于乌政府官员的表态,萨肯伊表示,联合国国际法院的判决是对刚果(金)“所有邻国的有益的教训”,尊重邻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是每个国家的义务,任何有悖于此的国家将会受到国际社会的制裁。

(本报约翰内斯堡12月21日电)

《人民日报》(2005年12月23日第三版)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