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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做亲子鉴定 被推定为生父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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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现年3岁的小强是其母亲与他人同居所生,然而小强向其母亲指认的生父讨要抚养费时遭到拒绝,同时该男子否认小强是他的亲生儿子并且拒做亲子鉴定。12月16日,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强要求确认生父的官司胜诉。

1995年7月,安徽女子李某从老家到苏州打工,随后认识了当地的一个包工头王某,尽管知道王某已有家室,可两人还是坠入爱河并开始同居。2002年初,李某有了身孕。王某回忆说,当时他要求李某去医院打胎,可李某不同意,并说孩子生下来后不要他抚养。同年9月15日,李某在王某的陪同下到医院做了剖腹产手术。孩子出生之后,王某给孩子取名为小强,并在小强出生证上的父亲一栏登记了他的名字。小强刚出生时,王某对他宠爱有加,然而随着王某与李某关系的恶化,王某两年来对小强不闻不问。让李某感到更为意外的是,王某坚称李某与多人发生姘居关系,一口咬定小强不是他的亲骨肉。

今年7月,李某以小强的名义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抚养费,并提出了做亲子鉴定的申请。但王某干脆只委托律师出庭,自己则躲起来,按照他的如意算盘,如果他不配合做亲子鉴定,连法院都拿他没办法,但判决的结果令王某沮丧不已。

法院审理认为,因被告拒绝配合有关机构进行亲子鉴定,导致原、被告之间的亲子关系无法确认,法院依法推定王某是孩子的父亲,遂判决王某每月支付小强的抚养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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