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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居民将获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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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重点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将于明年1月底出台

本报讯(记者 刘丹) 从2006年起至2008年,长春市将利用3年时间集中改造108块棚户区,拆除与改造房屋面积713万平方米,涉及居民99196户,涉及工企单位988家。昨日,长春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向长春市委等部门汇报了棚户区改造及正在制定的《长春市重点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情况。

范围

改造涉及居民99196户

“此次确定的棚户区改造增加了二环路以外的区域。”据介绍,此次重点改造的108块棚户区,总用地约22平方公里。现状用地范围内建筑面积为713万平方米,其中居民住房498万平方米,工厂、企业房屋215万平方米;现状涉及居民99196户、工企单位988家。现状人口约34.9万人,企业职工人数约4.6万人。

按行政区划分为:绿园区23块,占地面积为425万平方米;宽城区23块,占地面积为558万平方米;二道区21块,占地面积为549万平方米;南关区17块,占地面积为237万平方米;朝阳区16块,占地面积为211万平方米;双阳区6块,占地面积为128万平方米;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汽贸城开发区各1块,占地面积为66万平方米。

新政策

政府组织 市场化运作

此次,棚户区改造制定的新政策主要是惠及市民,给被拆迁居民更加优惠的政策。另外,长春市目前正在着手制定《长春市重点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的突出特点是以人为本,以妥善安置居民为主。

《方案》规定,棚户区改造以政府组织,市场化运作来完成,避免政府既是组织主体,又是建设主体。各区政府是棚户区改造的主要组织者,负责棚户区发行的招商、招标、拆迁、安置工作,紧紧把握调动市民积极性的原则,侧重于安置被拆迁居民的问题。

原则

改造不是全拆重建

《方案》规定了坚持区别对待、改造与改善相结合原则。列入棚户区改造的地块不等于全拆重建。对房屋现状较差的,严重缺少配套设施的,要进行拆除重建。对房屋现状较好的、有部分配套设施的,或有一定文物保护价值的,采取差什么、补什么的办法,加以完善提高。比如,没有道路的修道路,没上、下水的解决上、下水,没有煤气的解决燃气问题,达到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目的。《方案》将于明年1月底出台。

■新闻名词·城市棚户区

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建筑使用年限久、人均建筑面积小、配套基础设施不齐全、房屋质量差、交通不便、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新闻编辑:曲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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