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可当局长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日前下发
民主政治更有实质
——透视《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本报记者赖晓莉
为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质量提出了新要求
——专访市委常委、统战部长何绍华
成都日报:能简要介绍一下我市下发《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吗?
何绍华:中共中央颁布的《意见》,在总结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历史经验和成功做法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等。《实施意见》的颁布是中共成都市委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具体措施,对全市各级党组织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新的要求,同时也对我市各民主党派如何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质量和水平提出了新要求。
成都日报:我市今后在贯彻执行《实施意见》方面还会有什么举措?
何绍华: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统一战线将把学习、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作为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首先要统一思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实施意见》的精神,同时加强对《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的宣传,在全市形成重视多党合作,大家都来关心、支持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我市各民主党派也要以学习文件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和质量,为我市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成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政府领导班子中必须要有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中共中央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申了这一规定。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意见》精神,加强我市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中共成都市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于日前正式下发。
《实施意见》在充分把握《意见》精髓基础上,总结继承和发扬了15年来我市多党合作的成功经验,体现出了成都作为多党合作历史较长城市的特点和新世纪新阶段的时代要求。同时,《实施意见》保持了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并细化了如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内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府部门领导职务的要求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民生部门要选配党外干部
《意见》中明确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要配备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正职。我市的《实施意见》则明确规定,不低于四分之一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要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并将在操作层面上进行落实。
■解说
《实施意见》明确了领导班子中要选配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政府工作部门范围重点为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专业技术性强的。在这些民生关注度较高的行业部门中选配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既可以更广泛地听取民意,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也更加公平、公正。
人大代表三成以上来自党外
《意见》对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市和区(市)县人大、政协中所占的比例进行了规范。根据我市实际,《实施意见》又对这一比例作了细化: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市人大代表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区(市)县人大一般不低于25%,在个别统战成员较少的区(市)县人大不低于20%,在市和区(市)县人大常委会中不低于30%。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市和区(市)县政协中占有较大比例;换届时,在政协委员中不少于60%,政协常委不少于65%,政协副主席不少于50%。
■解说
据《实施意见》起草者介绍,我市对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市和区(市)县人大、政协中所占比例的规定,认真落实了中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成都是四川的省会,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作用方面,理应带好头。”这位负责人如是解说。
民主协商会一年至少开2次
《实施意见》分别就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次数等,作了具体规定,包括民主协商会每年不少于2次,协商的议题一般应提前3天通知市级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市级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反馈一般不超过15天。在政治协商的具体内容上,《实施意见》还新增了对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市级司法机关等重要人事安排进行协商的规定。
■解说
在看到《实施意见》后,一位民主党派负责人高兴地对记者说,现在无论是政治协商的次数,还是对他们意见回复的时间限制都有据可依了。“政治协商不停留于形式,而是切实加强了我们同中共党委的合作,也增加了党外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使政治协商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从“海归”中选拔党外干部
“海归”将是选拔党外领导干部的又一新领域——《实施意见》规定,要进一步拓宽党外干部队伍选拔渠道,拓展选配领域,积极探索从新的社会阶层和留学回国人员中选拔优秀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要在科教文卫系统特别是高等院校中选拔党外干部;同时注意在民主党派领导成员以及工作骨干、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中选拔既有代表性、又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党外干部。
■解说
加强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方针,《实施意见》规定要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这样既加强了多党合作建设,又能充分发挥各阶层党外人士的作用,人尽其才,为构建和谐成都作出贡献。
本报记者赖晓莉
今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颁发后,在国内外引起了广泛关注。尤其是《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可在政府有关部门任正职等,更是反响强烈。
作为我国政治生活特别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中的一件大事,全国各地随后纷纷制定出台了《意见》的贯彻实施意见。日前,我市的实施意见也正式下发。围绕实施意见中引人关注的问题,本报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和部分党外人士。
加入民主党派只是一种荣誉?
今年1月17日,中共成都市委召开会议,就市人大、市政协的人事安排等问题与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协商;7月21日,市委再次召开会议,就《中共成都市委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成都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8月26日,市委与党外人士座谈,听取他们对我市建设发展的建议……
民盟成员柳长翥、农工民主党成员梅小明、九三学社成都市委秘书长唐玲丽,虽然所在的民主党派不同,但他们都有同样的身份——政协委员,并且都与一条条重要提案密不可分——《建立从成绵高速到高新区的城市南北快速通道》、《拯救民族艺术瑰宝四川扬琴刻不容缓》、《建立环保行政责任追究制》等等。加入民主党派不仅是荣誉,更意味着一种责任。
[文件提要]
我市的《实施意见》指出,各民主党派市委、无党派代表人士可通过会议协商、向市委提出书面建议、必要时可约请市委领导交谈等形式,对重要文件、重要法规条例及相关重要人事安排等进行政治协商。民主协商会每年不少于2次。
市和区(市)县政府每年应根据需要召开有党外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就政府工作报告、重大政策、地方财政预算等征求意见。政府有关会议、调研、检查,可视情况邀请党外人士列席、参加。相关文件可抄送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
每年要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党风廉政情况检查、执法监督等,可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
参政议政能力如何提高?
“似乎每年我参加的各类培训比一般干部还多。”市旅游局副局长、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成员多央娜姆介绍说,她不仅每年参加党外干部培训班,还会参加市政协以及所在党派和旅游局举办的相关培训,“从理论素养到实践能力,这些培训为我的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此,《实施意见》也明确指出,各级党委要积极选送党外干部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干部培训机构进行学习培训;选派到基层任职或挂职锻炼;安排到上级机关或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有计划地实行轮岗交流。
党外人士只在人大、政协?
早在1989年的中央14号文件中,就概括了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但更多的人似乎往往对“一个参加”感到陌生。
[文件提要]
通过人大、政协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一大特点,因此《实施意见》也对党外人士在人大、政协中所占比例进行了明确:市人大代表不低于30%,市政协委员不少于60%。
而中央《意见》中的一个重要创新举措就是提出要加大政府职能部门党外人士的选配力度,并指出范围重点在行政执法监督等涉及民生和技术性强的部门,符合条件的还可任正职。我市的《实施意见》则进一步明确了选配比例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应不低于1/4,各区(市)县应在1/4左右。
党外干部心态有何不同?
据市委统战部介绍,目前,我市党外人士中任副市长1人,副区(市)县长19人,市级政府部门副局长(副主任)9人,市法院副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各1人;市属高校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3人,其中1名是正职;各(区)市县政府部门配备党外领导干部75人。
谈到党外领导干部任职的心态,多央娜姆坦言她从未觉得自己与一般干部有什么不同。“我以前在高新区工作,后来调到旅游局,每个单位的党组都很支持我的工作,无论党内还是党外干部,我们为实现成都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而努力的心情都是一样的。”多央的话道出了众多党外干部的心声,“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和我们民主党派共同的第一要务。”
党外干部的内外监督机制?
权力与监督始终是密不可分的一对关系。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我党相继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一系列文件,以此约束党内干部的行为。而党外干部被委以政府部门领导重任后,相应的监督在哪里?
作为《实施意见》的起草人之一,市委统战部党派处处长吴方表示,中央《意见》对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作用方面有多处创新,尤其是对党外干部的选拔任用。事实上,同党内干部一样,党外干部也会受到多重监督:有来自政府监察部门的;作为民主党派成员,要受所在党派的内部监督,作为政府公务员,还必须遵守《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提要]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统战部门要按照党委要求,积极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对其成员的教育引导工作,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在培养、选拔、管理党外干部方面的工作职能;发挥在无党派人士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
当上局长,对所在党派会“偏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部门党外干部认为,党外干部首先要在思想和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提高政治把握力和合作共事能力。而且随着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这种可能出现的“偏心”也会在规范化的程序之中得以化解。他举例说:“比如对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建议,现在都有具体的办理回复规定,包括《实施意见》也要求对党外人士提出意见的回复一般不超过15天,因此我们不会在办理中厚此薄彼。”
起草过程
字斟句酌起草《实施意见》
三番五次开会讨论、一个字一个字地咀嚼。在我市《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反复斟酌、不断修改是每位起草组成员的“必修功课”。
1989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1989]14号文件)。今年2月出台的《意见》,正是在新世纪新阶段对中央14号文件的继承和完善。
《意见》颁布后,我市即开始着手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意见》的具体实施意见。怎样体现成都特色?文字如何表述更准确?在制定《实施意见》的7个多月时间里,市委统战部通过召开讨论会、征求意见会、恳谈会和制发征求意见表格等方式,从党内到党外、从人大到政协、从党外代表人士到民主党派普通成员、从机关到基层、从高校到科研院所,先后30多次广泛征求和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为使《实施意见》更具操作性,市委统战部总结了15年来我市统战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并与专家学者对具体细节进行反复研讨,数易其稿,最终完成了具有成都特色的《实施意见》。
记者短评
迎来我市统一战线又一个春天
实际上,对多党合作的保障在去年就有了实质性的动作。新的《公务员法》在2004年12月25日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就明确了,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与共产党机关工作人员都属于公务员。
中央《意见》的重点是加强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实质是要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新华社在撰文透视《意见》亮点时就指出,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民主监督将越来越“实”,干部队伍中将出现更多党外人士。
“操作性强,易于落实。”这是市九三学社副主委、成都理工大学副校长黄润秋对中央《意见》的评价。市委统战部党派处负责人也指出,在代市委起草我市《实施意见》时,如何将《意见》精神落到实处,是他们考虑最多的一个问题。
中央《意见》让我们看到了中共中央进一步加强多党合作的决心,我市具体细化的《实施意见》则让我们看到了中共成都市委推进我市政治文明建设的力度。正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建成都市委主委童若春所言:《实施意见》的颁布,必将带来我市统一战线的又一个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