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撞讨赔偿,急盼赖子下落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通讯员夏执金陵晚报记者毛蕾
【金陵晚报报道】 1998年,张浩老先生不幸被孙学余驾驶“马自达”撞倒,致脑部重伤留下终身残疾。经有关部门鉴定,已达3级伤残。
2002年,张浩无奈将孙学余告上南京下关法院,索赔各项经济损失16万余元。同年5月,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孙学余答应赔偿8万元,分期付清。协议生效后,孙学余不仅没有主动支付反而避而不见,张浩无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想方设法找到了躲在南京打工的孙学余,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司法拘留。其间,法官将孙学余带到张浩的病床前,看到张浩的惨状,孙学余也曾流下悔恨的泪水,甚至动情地跪在张浩床前,痛心疾首地表示愿意亲自服侍老人,但被老人的老伴儿婉言谢绝。孙学余又当即表示愿意把打工赚来的每月200元工资赔给老人。
但仅支付了1个月,孙学余再次食言。执行法官远赴洪泽县黄集乡倪湖村,孙学余的老家。几番劝说,孙学余答应将老家的房产变卖后还钱。农村的房子不值几个钱,两间半瓦房只卖了3000元。2002年11月底,将3000元送到法院后,孙学余又失踪了。
3年来,张浩的老伴儿常常焦急地到执行局询问案件的进展,执行法官一直在苦苦寻找孙学余的下落,也屡次登过悬赏公告,依然没有结果。眼看一年又将过去,法官再次旧事重提,希望有知道孙学余下落的知情人提供线索。
孙学余,男,1963年生,户籍在江苏省洪泽县黄集乡倪湖村。知其下落者请与下关区法院执行局李法官、王法官联系。电话:58806184。(编辑暴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