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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小区有禁装令,太阳能热水器不让装为哪般

南京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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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报道】 新闻提示:据相关统计,我市有超过80%的新建住宅小区都禁止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不少开发商更是将“禁装令”直接写进房屋买卖契约。对此,不少市民表示不解:“国家鼓励使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可开发商和物管公司却制订相关禁令,这不就明摆和国家政策相违背吗?”

开发商和物管公司有没有权力禁止业主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法律对于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有无具体规定?近日,记者采访了相关业内人士。

屋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遭强拆 业主状告物管要求“恢复原状”

小区业主在屋顶上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物业管理公司却以此举“违反合同约定”为由,强行将热水器拆除。本月9日,江宁法院开庭审理这起业主状告物管侵权的案件。

今年10月,钱女士一家入住江宁区文化名园小区某幢202室。看到不少一期入住的业主都装了太阳能热水器,钱女士也花1300多元买了台太阳能热水器。11月6日下午,钱女士请工人把“太阳能”装到5楼楼顶。第二天,小区物管没有通知钱女士及其家人,就强行拆除了她家的热水器。钱女士认为物管的做法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将物管告上法院,要求恢复太阳能热水器原状,并赔偿精神及其他损失500元。

庭审中,物业管理公司辩称,钱女士购买文化名园住房的买卖契约中,明确规定了业主不得在屋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该小区的“业主公约”也有相关规定。物管公司表示,钱女士在顶楼安装太阳能,引起5楼住户的强烈反对,多次要求物管出面制止。可钱女士不听劝阻,私自把热水器装上屋顶,物管为了平息业主间的矛盾,不得已将钱女士家的“太阳能”强行拆除。

钱女士则认为,房屋买卖契约中禁止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规定是“霸王条款”。另外,“业主公约”应是召开全体业主大会的产物,可她入住以来从没参加过业主大会,也没见过“业主公约”。

本案没有当庭判决。

业内人士——“禁装”多出于美观安全考虑

近年来,小区业主与物管之间因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纠纷时有发生。前不久,本市某区法院曾受理过一起因业主拒不拆除太阳能热水器,被物管告上法庭的案件。这起案件中,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中,也有禁止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条款。

业内人士表示,开发商和物管公司禁止小区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多是出于美观和安全考虑。

江宁百家湖畔某楼盘物管人员告诉记者,在屋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会破坏屋顶外立面的结构;而且,每户业主选择的太阳能品牌不一样,屋顶上搭满款式不一的热水器,会影响小区整体环境的美观。另外,太阳能热水器的热水管从屋顶向下排,时间久了很可能出现渗漏,甚至发生水管从屋顶掉落的“险情”。这些情况都将影响到其他住户。业主之间一旦因此发生纠纷,最终还得由物管出面解决。而记者采访中遇到的大部分小区业主却认为,小区内禁装太阳能热水器的规定不合理。文化名园小区一姓李的业主认为,为了避免业主间的矛盾,需要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业主应与其他住户协商一致,经大部分业主同意才可安装。

市物管办物业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属重大事项,物管公司没有决定权,这必须由小区全体业主经业主大会协商决定,一旦形成统一意见,所有业主不得违反。

这名工作人员还表示,对业主违反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小区物管有劝阻和制止的权力,而没有强拆的执法权。如制止不听,物管人员可上报有关部门,或诉诸法院。因此,文化名园小区物业强行拆除钱女士家太阳能热水器的行为不太妥当。

国家立法鼓励个人使用太阳能

市太阳能学会会长王林司昨告诉记者,我市现有住户约190万户(包括农村),目前全市正在使用的太阳能热水器约40万台,包括企业安装的。王林司说,从全国范围看,南京市民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的比例算是比较高的。

近年来,不少我市新建小区禁止业主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这成了市民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的“拦路虎”。王林司认为,引发矛盾的根本原因是没有法律法规的统一规范。

“不过这一局面即将改变。”王林司介绍说,我国首部《可再生能源法》已于今年2月通过审议,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使用太阳能利用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

记者从市经贸委能源处了解到,目前,该处正与建设部门、太阳能学会等6部门共同制订《南京市太阳能安装规范标准》。新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管公司和业主的责任都将细化。该处负责人表示,新规的草案已经出台,并提交相关部门审议,一旦生效,目前关于太阳能安装和使用的所有矛盾都将迎刃而解。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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