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南安修改殡葬管理条例有望明年3月起实施

海峡都市报

关注

N李贤斌

本报讯南安市实施了四年多的殡葬管理规定要修改了,11月25日召开的南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经原则同意这一修改规定,新的规定将在递交南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新规定有望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

据南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科负责人叶艺生介绍,此次修改,主要是针对特殊情况跨区火化、治丧队伍经过市区及遗体火化、骨灰管理等内容进行补充或更改。

比如,关于跨区火化的问题,原规定为南安市辖区内死亡人员应在南安市的殡仪馆火化。可实际情况是,南安的丰州等部分乡镇由于距离泉州市殡仪馆较近,群众要求打破属地火化管理,允许就近跨区火化,政协委员也对此提出建议,为方便治丧,本着为群众着想的角度出发,也为了防止遗体无序化接运,加强殡葬管理,增加了“特殊情况须跨区火化,应由双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协调批准”这一规定。

此外,为阻止中介介入丧事办理,新规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规定:“死者有亲属的,亲属是丧事承办人;死者没有亲属的,其生前单位或临终居住地的村(居)委会是丧事承办人”,使“中介人”无机可乘。

按修改意见,增加的一条内容为:“无名、无主、非正常死亡的遗体由当地公安部门书面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运至殡仪馆的遗体应在7日内火化;遇特殊情况,遗体需存放在殡仪馆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应与殡仪馆协商办理存放方式、时间和费用的相关手续;遗体火化后超过180日无人认领骨灰的,由殡仪馆作深埋处理。”

叶艺生介绍说,原规定中的“灵柩应就近或绕道到殡仪馆,不准进入闹市区”在此次修改中予以删除。该内容主要是结合南安部分干部群众的建议而删除的,同时对“解禁”后如何加强管理、制止送葬队伍超车超人、招摇过市等现象的出现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