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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八条禁令五条有辞退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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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管执法局给全市1900多名执法人员戴上了“紧箍”,昨日正式出台的《城管执法人员八条禁令》将在今后严格约束“城管”的执法行为,重塑城管文明执法新形象。记者发现,一共八条禁令,其中五条中都出现了“辞退”一词,此次“禁令”之严可见一斑。

从正式挂牌办公到现在,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已经两个月的时间,新制服、新形象确实让市民看到了城管执法的变化。

八条禁令约束“城管”

“严禁打骂、体罚执法相对人和粗暴执法,违者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调离执法岗位或者予以辞退。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违者调离执法岗位或者予以辞退。严禁对投诉举报者进行刁难和打击报复,违者调离执法岗位或者予以辞退。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者调离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一共八条的禁令,其中五条中都出现了“辞退”一词,此次“禁令”之严可见一斑。

执行公务严禁睡觉、玩扑克

“禁令”中除了严格约束执法人员的行为,对执法形象也有着明确的要求:“严禁着制式服装进入餐馆、市场、商场、娱乐等场所消费或者在流动商贩处购物,违者予以告诫;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严禁在执行公务时佩戴饰物、浓妆艳抹、吃东西、吸烟或在执法车辆内睡觉、玩扑克,违者予以告诫,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调离执法岗位。严禁在执行公务时服装混穿、衣帽不整、标志符号佩戴不齐,违者予以告诫;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

“禁令”中特别指出,对于违反八条禁令情节严重的,不光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执法人员所在单位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还将予以纪律处分;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将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监督员”可制止不正当执法

此外,西安市城管执法局聘请70名“城管执法监督员”,他们由省市有关部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府参事、媒体记者和法律工作者组成。监督员们不仅有权制止城管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和不当执法行为,发现城管执法人员粗暴执法、不公正执法、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还可及时向市区城管执法局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在任期一年的时间里,执法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收集、反映群众对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此外,还可受邀参加市、城六区、三个开发区执法局召开的相关会议,受邀参加城管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相关政策法规的听证会、论证会;随时反映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受邀参加重大节假日、集中整治的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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