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清欠办”讨回首笔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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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佳薇)昨日,来自邢台新河的农民工郎昆龙从石家庄市清欠农民工工资办公室(即“联合清欠办”)领回了自己被欠半年的750元工钱。专为建筑领域农民工讨薪“撑腰”的“联合清欠办”22日由石家庄市劳动和建设部门联手成立。截至昨日17时,“联合清欠办”清欠热线开通两天来,已经接到了60多起投诉举报电话。
拿到工钱的郎昆龙高兴之余,也觉得有些意外,他没想到上午投诉上午就能拿到工钱。据了解,朗昆龙是半年前在某玻璃厂宿舍工地干活的,干了一段时间后非常不适应,就离开了工地。由于他是中途离开,承包商没有及时为他结清工资。昨日,在本报看到“联合清欠办”成立的消息后,朗昆龙立刻进行了投诉。
据工作人员介绍,为郎昆龙讨薪是“联合清欠办”受理的第一起案件。这笔“欠薪”之所以能快速要回,最主要的原因是证据比较充分,而且追讨比较及时,而数目不多协商比较容易也是原因之一。他说,在近两天的投诉举报电话中,大部分都不属于这种情况,复杂、不对口的投诉占了很大一部分,真正在受理范围内的仍然不多。
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樊士勇表示,“只要证据比较充足,又在我们的受理范围之内,为这些民工兄弟们讨回钱来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农民工应当保留劳务合同、工资结算单、出勤表、工资欠条、劳务协议等证据,只要在两年有效追溯期内,监察大队就能根据投诉对有资质的欠薪单位进行处理。
此外,樊士勇借本报再次提醒广大农民工,劳动监察部门为农民工讨工资是有明确的分工和权限的,农民工应根据自身情况有选择地投诉。市劳动监察大队主要是对市属以上用人单位的欠薪行为进行处理,这包括中央、部属、省属单位和外地驻石单位。而劳动、建设部门22日成立的“联合清欠办”则只针对市属以上的建设单位。对于市属以下的用人单位的清欠行为,农民工可以按照所属范围向相关的区、县(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