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滥用职权打死嫌疑人 元阳一民警昨受审
云南日报
昨天,元阳县公安局原民警何晓云被押上了建水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庭,他是因涉嫌滥用职权打死一犯罪嫌疑人而被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经过一天的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检察院:抓捕中嫌疑人死亡
去年2月18日,元阳县胜村乡一村子群众的耕牛被盗,群众发现后,即出来追赶,结果,盗贼用火药枪打死了追赶的一名群众。经元阳县公安局侦查后,确定犯罪嫌疑人是胜村乡阿窝主村的高正华等人。2月27日,元阳县公安局制定了抓捕方案,并组织130余警力分组前往抓捕犯罪嫌疑人,其中,就包括民警何晓云。
在昨日的庭审中,建水县检察院在公诉中指出:当天凌晨4时许,抓捕人员到达村子后,于黎明时分开始实施抓捕。何晓云和其他民警到达高正华家的小卖铺后,迅速冲了进去,将在床上的高正华按着,但高正华极力反抗,并大喊大叫。为不让高正华喊叫,民警对高正华进行制服。其间,高正华头部等处受伤。在抓捕中,何晓云提起膝盖向高正华腹部撞击。之后,民警将高正华拉出来后交给了押解组。此过程中,高正华表现出痛苦样,不久,高正华死亡。
经法医鉴定,高正华头部有挫伤,解剖发现其肝脏破裂,死亡原因为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医:死者患有肝炎
事情发生后,元阳县公安局和元阳县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此案。此事,高正华亲属反映:高是被民警殴打致死。后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也对该案进行调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由于高正华亲属对高的死因不服,省检察院后来又组织法医对高进行鉴定,结论为:高的死因为肝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高患有慢性间质性肝炎等。今年6月,民警何晓云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逮捕,并交由建水县检察院查办此案。
法庭上:控辩双方激烈辩论
昨天上午,建水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由于该案牵涉民警犯罪,法庭上,除了被告人亲属外,红河州公安局、红河州人民警察学校、建水县公、检、法等单位的近百人到庭参加旁听。
公诉人指出:嫌犯何晓云在抓捕过程中,明知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制服,并已被戴上手铐,却还提起膝盖猛顶高正华,致高正华肝脏破裂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公诉方还向法庭提交了法医尸检报告、鉴定结论、现场勘查笔录以及其他抓捕警员的证词等,其中,参与抓捕的警员有几人证实何晓云用膝盖顶击高正华腹部是在上手铐之后。上午的开庭进行了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下午,控辩双方又进行了法庭辩论。
昆明云法律师事务所尹蔚律师和云南红河谷律师事务所崔娥律师是何晓云的辩护人。庭审中,两律师均认为:何晓云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不能直接证明高正华肝脏破裂的原因就是何晓云膝盖顶击所致,况且,采取这样的措施是在抓捕过程中。再者,何晓云是执行单位安排的任务,没有主观上的故意。律师还提出:高正华受伤后,元阳县公安局没有及时送医院救治也是造成高正华死亡的原因之一,况且高正华身患肝病,仅是膝盖一击不足以造成其肝脏破裂。
当天下午,法庭辩论又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最后,审判长宣布,将综合考虑控辩双方的观点和证据,并将择日宣判此案。
任锐刚(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