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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4亿公款潜逃7年 整容巨贪陈满雄终审判无期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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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信息时报》报道:挪用公款4.2亿多元、潜逃泰国7年后被引渡回国受审的整容巨贪陈满雄、陈秋园夫妇,昨日听到了广东省高院对他们作的终审裁定:高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这对夫妇因共同构成挪用公款罪,丈夫陈满雄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妻子陈秋园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据悉,执行该判决前,根据我国的司法机关、外交部门与泰国方面签署的临时引渡协议,陈氏夫妇下月将被押送回泰国,继续执行其被泰国法院判处刑罚的余刑。

广东省高院二审查明,1993年10月至1995年5月,原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陈满雄、陈秋园夫妇与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内部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在没有办理任何正常的贷款申请、担保、抵押等手续的情况下,采用恶性透支的手段,多次挪用银行资金48笔共人民币41515.723万元,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

案发后,二陈夫妇畏罪逃往泰国。2000年11月,陈满雄、陈秋园分别被泰国清迈府法院以“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及非法持有和使用骗取的证件罪”,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3年10个月和11年4个月。2002年12月26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将二陈从泰国引渡回国。去年8月9日,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对二陈提起公诉。去年12月23日,中山市中院以挪用公款罪对二陈作出一审判决。

二陈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请求改判无罪。昨日上午,省高院在中山中院进行终审宣判。高院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两人上诉,维持原审。听到终审裁定,二陈夫妇显得失望而烦躁,陈满雄立即从被告席上站了起来,高呼“冤枉”。据悉,二陈已准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根据我国司法机关和泰国方面签署的临时引渡协议,二陈可以被引渡回中国3年。到下个月26日,协议约定的3年期限到期,二陈将被押返泰国,执行在泰国余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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