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婚宴中毒 集体索赔10万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关注

本报讯(郭佳 记者 杨在文 摄影 米文勇)婚宴时,新婚夫妇和几十位宾客先后食物中毒,喜事变成伤心事。罗慎夫妇状告酒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各5000元以及医药费等其他损失。其余45位宾客也同时提起诉讼,索赔金额总计近10万元。昨日,彭州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罗慎夫妇诉称,今年5月1日中午,他们在彭州大康海鲜酒楼举办婚宴,100多名亲朋好友坐满了15桌。但第二天一大早,他们陆续接到电话,不少客人出现严重上吐下泻的症状,经诊断为“急性食物中毒”,前后共有50人中毒进医院,其中31人症状较重,留院输液治疗。罗慎夫妇也出现了中毒症状。

经彭州疾病控制中心介入调查,结论是“中毒由酒楼存放食物时生熟不分,部分熟食被金黄色葡萄菌污染所致”。罗慎诉称,在客人面前大丢面子不说,中毒事件使得他们精心策划的“五一蜜月周”变成了“就医周”。所以,他们要求严重违规的酒楼赔偿精神损失。并且,根据消费者保护法,酒楼应该双倍返还5000元定金。除罗慎夫妇外,其余45名宾客也以酒楼在处理后续治疗时,态度恶劣,拖欠医疗费等为由,提出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以及200元至600元的精神损失费不等。

被告大康公司的负责人并未到庭。被告代理人对于发生食物中毒的事实未否认。但辩称大康酒楼在事发后积极配合治疗,全部医疗费由大康酒楼承担。至于宾客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其他医疗费、营养费,则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告代理律师张宏说,这次意外的确对新婚夫妇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可以给予一定补偿,但是夫妇俩每人5000元的标准过高。

昨日下午5时许,此案经过近8个小时的审理告一段落。罗慎夫妇及其余45名原告不愿进行调解。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