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决问题中不断前进(思想纵横)
人民网-人民日报
许晓桃
我们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但前进道路上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必须认真解决前进道路上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奋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在提出新的发展目标的同时,也指出了实现发展目标的根本途径。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下大力气解决好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过程中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的辩证运动构成了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从来都不是直线式运动的简单过程,而是在不断解决矛盾中实现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复杂过程。很难想象,在现实世界中会没有矛盾和问题。然而,矛盾和问题是绊脚石,不搬掉它,人类社会就不能顺利前进。一个矛盾和问题解决好了,就可以为相关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奠定基础、减少障碍;一些矛盾和问题解决好了,就可以为更多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创造条件、开辟道路。可以说,我们的工作就是为了解决矛盾和问题,而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过程就是不断前进的过程。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我们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多了;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难度不是降低了,而是加大了。这些矛盾和问题,有的是长期积累的,有的是新近出现的,其中不少矛盾和问题带有综合性、深层次的特点。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是时代变化和实践发展的客观反映,是前进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面对矛盾和问题,我们必须迎难而上,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前进。
在为民中解决问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根本宗旨的体现。解决问题、促进发展,根本目的在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为了“惠及十几亿人口”,造福全体人民。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我们面临的许多矛盾和问题都与此密切相关。只有坚持一切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确保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创造条件、凝聚力量。
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小发展大困难,大发展小困难,不发展难上难”,这是我们过去实践经验的总结。前进中的矛盾和问题只能在前进中解决,只能靠加快发展和科学发展来解决。在矛盾和问题面前,任何停止的观点、悲观的观点、回避的观点都是不可取的。我国作为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只有发展了,在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时才能游刃有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真正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轨道,既有利于解决已有的矛盾和问题,又可以尽量避免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
在改革中解决问题。改革与发展密不可分,改革取得突破,发展才能飞跃。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只能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比如,为什么一些现在看起来很小、很具体的问题,解决起来却十分困难?原因就在于它们往往牵涉到深层次的体制问题,而打破那些不合时宜的体制性障碍往往需要勇气、力量和智慧。因此,必须以更大的决心进行“攻坚”,切实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改革,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创造良好的条件。
《人民日报》(2005年11月14日第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