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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生隙推人下河犯命案

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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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因琐事发生纠葛,一气之下将对方两人推入河中,致一人溺水死亡。疑犯余某为逃避法律制裁,从浙江潜逃来宜兴。1日晚上,余某被宜兴警方围堵抓获,并连夜被浙江警方押回。

8月12日晚,租住在宁波云龙镇的21岁江西人余某酒后,与两名男子因琐事发生口角,竟趁着天黑,突然左右开弓将这2名男子推入河中,并逃离现场。两男子落水后,一人因不会游泳溺水身亡。余某得知被自己推入河中的一人已死,吓得仓皇逃窜,来到在宜兴乡下做弹棉花生意的舅舅处躲了起来。

当地警方接报后,展开侦查。11月1日,已发现余某踪迹的宁波警方,派员来到宜兴求援,会同宜兴刑警大队展开查证,得知余暂住在新芳街上。当晚8时30分,10余民警将该租住地团团围住。就在民警破门而入时,余某爬到离地五米高的阳台上,不顾一切地跳下造成踝骨受伤,被守伏的民警逮了个正着。经初步审查,余某对伤害他人致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闻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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