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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小事竟下手杀人 唐某等4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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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小海 刘可英通讯员/任慧娟)为一句不满、一点分歧、一时贪念、一个怀疑,唐建华、梁效文、余刚和伍时铭4名罪犯竟狠下杀手强夺人命。上述4犯已于本月11日被执行死刑。

案例1

因小事引来杀身祸

2004年3月9日凌晨1时许,珠海市唐家镇津风酒店生意依然兴隆,不时有食客光顾,受害人黄某与几个朋友正推杯畅饮。唐建华驾驶摩托车带着女友雷某到此吃东西,因摩托车噪音太大,引起邻桌的黄某等人不满,黄某立时抱怨:“把声音搞那么大干嘛?”唐建华亦不示弱,遂以“被人欺负”为由,打电话叫朋友罗某、刘某等持刀前来,向黄某等人一阵乱砍,致使1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

案例2

离婚不成勒死发妻

2003年5月,斗门人梁效文与卢某喜结良缘,但因感情不和,同年10月两人就开始分居。梁效文后又认识来珠海打工的阳某,两人很快开始同居,梁效文还答应阳某与发妻卢某离婚后与其完婚。2004年9月2日下午5时许,在香洲区南夏一街出租屋内,梁效文与卢某开始商谈离婚事宜。卢某不答应离婚,双方发生争吵,梁效文就用1条白色尼龙绳绑住卢某双手,逼其离婚,卢某仍然不从,梁效文又用另一条尼龙绳缠住卢某脖子将其勒死。随后,梁效文将其尸体塞进床底,并拿走卢某身上的手机和现金,与躲在另一间房中的阳某离开了出租屋。3天后,房东因楼下住户反映楼上渗臭水,撬门后发现了卢某的尸体。

案例3

3次强奸夺命2条

生于河南省罗山县的余刚年方31,虽为文盲却色胆包天,于2003年7月到12月,连续3次犯下强奸罪,其中一次未遂。2003年7月21日凌晨2时许,余刚路过东坑一苗圃,看见一20多岁女子独自行走,便将其拖至路基下面,暴打至该女子不能动弹后,脱下她的内裤堵住嘴巴进行强奸后径自离开。次日中午,该女子被发现死亡,法医鉴定为生前被他人用内裤塞口及扼颈致呼吸道堵塞引起机械性窒息死亡。

同年12月9日,余刚在旅游路长沙巴士站旁见一青年女子在电话亭打电话,遂持刀将她胁迫至路边洼地草丛中,实施两次蹂躏后将其杀死。离开时,他还拿走了对方的IC电话卡、银行卡等物。同年12月,余刚又在旅游路拦截一女青年,企图强奸未遂后,他用刀划伤对方脸、脖等部位逃走。

案例4

疑人偷钱割人生殖器

2003年12月4日,伍时铭在朋友家看影碟时,喝了邓某买的一瓶饮料后睡着,醒来后发现丢了2000元,遂怀疑为邓某所偷,而且邓某平时总嘲笑其性功能低下,杀机顿起。12日晚8时许,伍时铭拿一把裁纸刀、食品、石湾米酒与邓某来到香洲区梅华西路一片草地,以玩学青蛙跳游戏为借口,将邓某4肢绑起,然后将其推倒,用裁纸刀在邓某脖子上割了一下,并拿起一跟木棍,大力敲打其后脑勺,而后又将邓某的生殖器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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