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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社会补课班“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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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在职教师和中小学教研人员不得举办文化补习机构和担任授课教师。授课教师须具有相应的任教资格,持“文化补习学校教师资格合格证”上岗。

补课地点须为中小学以外的社会场所,不得在居民楼内开班授课,校舍面积要在300平米以上。

授课时只能补习,严禁讲新课。严禁接收学校整班学生补课。

授课时间限定在双休日和假期,每课时为45分钟,学生日听课时间不得超过4课时。

小学生班每生每课时不得超过10元;中学生班每生每课时不得超过12元。

晨报讯 (记者 姜秋玉)即日起,沈阳市将重新允许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机构。

昨日,《沈阳市面向中小学文化补习机构设置标准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下发到各区县教育局。

“禁批”6年未能规范社会补课

据了解,沈阳市现有合法的中小学生文化补习机构20余家。“为了减负,1999年以后沈阳便已不再审批此类机构。”沈阳市教育局的相关负责人说。在此后的几年里,由于沈阳补课需求的不断增加,不正规的“黑补课班”激增,借机骗取家长钱财,使社会补课非常混乱。

为规范社会补课,沈阳市决定重新允许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机构,这在教育界内被普遍视为社会补课的“解禁”。从“堵”到“疏”,教育部门希望以正规的、高质量的补习机构来挤垮“黑补课班”,把社会补课拉向正轨。

需要注意的是,不允许学校补课。

《办法》一个明显的特点是对申办文化补习机构的“门槛”要求较高,以防止“解禁”后文化补习机构泛滥的现象出现。

对违规补课的,管理部门将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办学许可证。

社会补课“解禁”说法不一

沈阳市光荣中学校长孙守阳表示,社会补课“解禁”不会影响到学校教学。他认为,学生校外补课在现有情况下无法堵住,与其如此,不如“解禁”,引导学生及家长理性补课。

沈阳市和平区桂林街小学的一位学生家长认为,社会补课“解禁”好,“家长给孩子选补课班时有依据,自然就不必担心被骗了。”

辽宁省教育研究院的一位专家则认为,“解禁”容易管理难,“解禁”究竟能否达到规范社会补课市场的目的仍有待事实证明,现在还言之过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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