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药店开始限售二类精神药品
人民网-江南时报
11月1日起,普通药店销售的安定等常用二类精神药品开始限售,只有在取得资格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市民才能购买到。昨天记者走访了苏州市内几家药店,发现普通药店已无安定等常用二类精神药品销售,而一些连锁药店,也只有凭医生的处方才能购买得到。
据了解,精神药品分为一类和二类,主要用于镇静催眠、抗焦虑等,具有一定的依赖性。不少患者惯用的安眠药和镇静药等二类精神药品以往在普通药店内便可购买到。但从本月起,普通零售药店将不能再销售一些常用的二类精神药品,只能在经过批准,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才能销售。一些没有开设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地区,患者只能到当地卫生院等医疗机构购买。
昨天,在位于景德路上的苏州景德大药房,记者询问是否有安定卖,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现在这种精神药他们药店已经不允许卖了,目前只有去医疗机构才能够买得到,尤其是像安定这种精神类药品,除非是患有精神病,否则医生也不可能开处方的。
“单体药店申请进购二类精神药品将不允许批准。”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宋处长对此表示,“其实这项规定很早便已开始实施,只是目前才形成了正式的明文规定,这一规定的出台将对普通药店的管理体制起到强而有力的约束作用。”他说,目前单体药店在苏州市场上仍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进货渠道、药品配送及管理人员的素质与其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相比,存在严重不足之处。这一规定的出台,也就明确表示,除非是连锁药店可以予以批准,否则单体药店关于此类药品的进购申请均不被审批。而对于这些单体药店之前所进购的此类药品该作如何处理,宋处长表示,可能会依照申请许可期的到期情况或者等上级机关的明文通知再作具体处理。王娟应慧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04日第二十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