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儿子”又去卖违法终受罚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列位,买儿童已属犯法,卖儿童更是犯罪。可有位姓朱的仁兄买“儿”之后又卖“儿”,终归锒铛入狱。在下这就给您讲讲老朱办的糊涂事。
51岁的老朱家住豫东睢县,要说他也遭家门不幸。去年春上,他唯一的宝贝公子在车祸中丧生,眼看朱家行将断了香火,老朱心痛自不待言。公子已逝,老朱终日想着如何延续朱家香火,左思右想,便决意花银钱买个“儿子”。2004年5月,经人撮合,老朱从邻乡花了5000元买了个4岁男童。有了“儿子”,香火自然不会再断,老朱欣喜不止。哪曾想,老朱的买“子”之举遭到两个女儿的强烈反对。为此,一家人整日争吵不休,老朱亦倍感无奈。事后,他决意再将“儿子”卖掉,以平“战火”。不久,经人搭桥,老朱就将“儿子”卖到兰考,得银9500元。
孩童岂是商品?于是,有人告发,老朱被抓。今年10月27日,睢县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对老朱提起了公诉。
真可谓:
失去公子已不幸,违法买童又失策。
行事之前如三思,哪能入狱悔连迭。
(梁传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