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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突然(下)

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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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集回顾:

光天化日,银行大厅巨款被劫

“该犯罪嫌疑人年龄约二十五岁左右,身高约一米七,短发,瓜子脸,上身穿深色夹克,下穿蓝色牛仔裤”

寻踪觅踪,警方全城公开悬赏

拨丝抽茧,蛛丝马迹渐露真相

“后面跟了一辆2000型桑塔纳”

解说:

2005年5月11日下午5点30分,浙江金华公安局江南分局刑侦大队队长朱圣华突然接到了一个很特别的举报电话,举报人声称对“5。9”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十分了解,并且非常确定而自信。

同期声:举报人

在4月17号这辆车停在我们这里,我感觉就有点可疑,因为他老是盯着银行的门口看别人取钱,早上运钞车开开来的时候他就盯在那里。当时我们就把这个车牌号码记下来了,37983,2000型的黑色的。

解说:

举报人不但记住了车牌号码,甚至连最初见到这辆车的日期都记得一清二楚,这实在不由地让人感到吃惊。

同期声:浙江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警大队队长朱圣华

那么我们也感到奇怪,你怎么会记着4月17号印象这么深?他讲4月17号刚好是我们发工资,所以我印象是很深的。

同期声:举报人

我们上班是八点半,但是我基本上上班都是八点十来分到这里的,他已经都停在这里了,一直在车上,都不跑下来的。

解说:

举报人随后的说法更加赋有戏剧性。

同期声:浙江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警大队队长朱圣华

那么我们就问他你怎么会去注意去观察这个人呢?街上走动人这么多

街上停的车子也这么多,你怎么会去注意去观察这个人?

同期声:举报人

一般的车都不会停留在这里的时间这么长,而且就是说他们一般的人停在这里不会把这个眼睛老是盯在银行、取款机、门口、出来的人或者进去的人他都盯着那里的,眼睛眨都不眨一下的,银行什么时候下班他什么时候去吃一下饭,银行一上班他马上就过来了。

解说:

与此同时,举报人还非常肯定地确认警方悬赏通缉的那名犯罪嫌疑人就是他看见的车子里其中的一个人。

同期声:浙江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警大队队长朱圣华

你为什么会确认这个照片上的人就是你看见认识的这个人?

同期声:举报人

我们故意就过去看一下这个人嘛,故意打电话走过去再正面走回来,其实是我们不在打电话的,把他们人的模样记下来了,头发怎样的,身高,年龄,大致我们就把他的脸型整体都看到了,都记在脑子里了。

解说:

这是一个有着某种特别警惕性的举报人,正是由于他的细心和机警,一段预谋犯罪的画面开始渐渐清晰地出现在朱圣华的面前。

同期声:浙江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警大队队长朱圣华

他这个情况一提供给我们的时候,对我首先一个直觉的话,这个线索可能对我们破案可能会起到致关重要的作用,我们这个破案的转机来了。

同期声:举报人

到5月1号的时候刚好不是都放假吗,他从那时开始就把前面后面的车牌号码

都拆掉了,车还是这辆车,我们不会忘记的,人还是这几个人,所以当时我们就感觉肯定有所行动了。

解说:

整个案件的转机在突然之间出现了。这个举报来得如此突然,不知道这只是偶然的巧合,还是冥冥中的某种定数?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情况,侦查员很快找到了车牌号码为37983的嫌疑车辆。

同期声:浙江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警大队队长朱圣华

是2000型桑塔纳,时代超人,车型都一样,颜色也一样。

解说:

同时,侦查员还发现,这辆车的右前车轮的轮毂盖丢失,这与现场录像中的嫌疑车辆完全一致。

同期声:浙江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警大队队长朱圣华

这个车子应该就是做案的这个车子。

解说:

这辆2000型桑塔纳轿车隶属于一家车辆租赁公司。根据老板介绍,租车的是一个福建沙县人,名叫李文平。车子是5月10日上午归还的,随后,李文平又租了一辆挂临时牌照的银灰色帕萨特轿车,据说可能是去了福建的三明。

5月12日凌晨1点30分,朱圣华决定亲自带领追捕组火速赶赴福建三明。

5月13日上午9点,追捕组赶到三明。

字幕:

福建三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同期声:

队长这样子就是你们这边

你一个组

你们两个我们配合一个

分两个组在这个

邑垧区这个范围(搜索)

邑垧区现在是很大

没关系

我们出去看

就看车子

就看车

不管有人没有人

你这个车子都要弄到

车人一起弄到

你没有人你们也要弄到

车子也要弄来

同期声:浙江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警大队队长朱圣华

李支队长当即就调集了他们城区的一个分局的所有的刑侦人员,包括交警、巡警全部集中,在整个三明市区内查这辆银灰色的帕萨特轿车。

解说:

瞬间,在整个三明市,一张无形的大网撒开了。但是,这几个犯罪嫌疑人现在究竟还在不在三明,在哪里,最终能不能网住他们,这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同期声:浙江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警大队队长朱圣华

只要他在三明市区,只要在我们这个范围之内,那么犯罪嫌疑人他肯定要触到我们这张网上。因为我们这张网已经是布得很密很严了,只要你在我这个范围之内,你绝对不可能冲过我这张网。

稍后继续收看:

突然而富有戏剧性的抓捕

案件过后的激烈争端

“我这个钱居然在银行大厅里被抢

突发性事件这方面的预见性是难以预见的”

稍后请继续收看《非常突然》。

解说:

整个三明市,在一瞬间被一张无形的大网紧紧地罩了起来。但这一切,其实就如同在大海中捞针一般。

同期声:浙江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警大队队长朱圣华

当时我心里也比较着急,虽然我们用了这么多的措施,派出去这么多人马,那么我的出发点考虑应该讲尽可能地多一组人会多一个机会。那么我当时就跟支队长讲我们两人也出去转一下。

也很凑巧,也很突然。我们两个人刚好一家旅馆一家旅馆,这个车子开出去在这个停车场转的时候,我的眼光余光瞟到离我们这个车相差两三百米的地方停了一辆银灰色的帕萨特轿车,没有牌照。

解说:

我们把照片看过以后把犯罪分子的长相应该讲都已经记在我们的脑子里,所以我一看到这个驾驶员,我讲开车的这个就是我们要抓的。

字幕:

犯罪嫌疑人李文平

22岁福建沙县人

解说:

在李文平的住处,警方找到了他参与抢劫后分得的部分赃款。

根据李文平交代,参与抢劫的一共有三个人,他负责租车和驾驶,他的哥哥李林生实施抢劫,另一个是他的表弟李华。三人分赃后,李林生和李华去了广东的东莞,说是去找李华在网上认识的女友,但是具体地址在哪儿他也不知道。

同期声:浙江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警大队队长朱圣华

东莞市这么大一个地方一年暂住人口有几百万,一年住这儿的暂住人口就有几百万,每天的流动人口有近十万流动人口。茫茫大海,就好像我们到大海里去捞一根针一样。因为他女朋友具体叫什么名字我们也不知道,干什么事情也不知道。

解说:

再次面对这种看似存在却又很是渺茫的线索,朱圣华的心里似乎仍然有着一种信念。

同期声:浙江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警大队队长朱圣华

那么我当时跟指挥部建议,我们到东莞以后总有办法。哪怕就一丝希望,大海里的针该打捞的我们要去捞一下,去试试看。

解说:

5月14日下午5点30分,朱圣华一行赶到了广东东莞,他们早已作好准备,要把整个东莞市翻个遍。

同期声:浙江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警大队队长朱圣华

应该讲我们这个案件也比较有戏剧性。结果我们去旅馆查的这组人马上就反馈过来,李林生和李华持有的一张身份证在东莞虎门一家旅馆里5月14号凌晨2:45分

开了一个房间。

字幕:

犯罪嫌疑人李明

化名李华

21岁福建沙县人

解说:

5月15日凌晨12点30分,李华在东莞旅店内被抓获,李林生去向不明。

同期声:

5月17号下午5点55分,随着广州开往温州的K326次列车徐徐驶入金华车站,犯罪嫌疑人李明将被金华警方押回金华。随着李明的落网,也标志着这起备受关注的抢劫大案宣布成功告破。

解说:

5月15日下午6点,李华被押送回金华市。同时,警方共追回被抢现金14万元。

同期声:浙江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警大队队长朱圣华

还有一个李林生就是进去抢的这个人没抓住,是我们在这个案件当中目前还是一个遗憾的事情。那么我们目前对这个人还在千方百计地想尽办法在进行追捕,我们要尽一切的可能,要像抓那几个人一样,也要想尽一切办法,要把他抓住。

解说:

整个案件破获的过程,似乎充满了突然间的戏剧性,但这所有的一切仿佛又隐约存在于某种必然之中,我们相信,李林生终究会落网在朱圣华的下一个突然之间。

同期声:浙江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警大队队长朱圣华

作为我们刑侦破案才是硬道理。你嘴上讲得再好,你案件破不掉,那你永远就是狗熊。我们刑侦的考试只有100分和0分,没有60分,80分,案件破了就是100分,案件破不了就是0分。

解说:

“5。9”抢劫案成功告破,金华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然而,这一切并没有结束。2005年7月,受害人周先生突然间将发生抢劫的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银行对抢劫事件负责并作出经济赔偿。

同期声:受害人

我这个钱居然在银行大厅里被抢,而且在柜台上被抢

同期声:银行负责人

对这个突发性事件的预见性是难以预见的

同期声:受害人

他(银行)没有保安,而且他也没有一个大堂经理坐在那里。

同期声:银行负责人

目前我们公安部对银行营业场所有一个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明确的一个法律性的文件,那么对于其它的防护要提供什么样的条件,应该提供什么样的一种防护设施或者条件,这一方面的话,目前还没有。你像在营业场里面明确你应该怎么配置什么样的装备,或者配置什么样的人员,这方面法律性的文件目前还没有。

解说:

对于当时发生抢劫的过程,受害人周先生和银行方面也都有着自己不同的说法。

同期声:受害人

我把这个钱放在柜台上,他那个营业员明明知道我有这么一包东西放在那,他也不提醒我。

同期声:银行负责人

作为我们银行的工作人员也看不出来,他这包黑塑料袋里边是多少钱,或者是不是钱,或者还是其他物品。

解说:

其实由于储户在银行营业场所内被抢而引发的官司屡见不鲜,究竟银行是否应该对此负有责任的问题,在社会上,以致法律界也都曾经引起过不小的争议。

同期声:北京中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凯

从储户的角度来看,他心理上应该说是不平衡的。他到了这个银行,进到大厅里面,从他的角度来讲,会产生一个合理的信赖,认为我在这个银行是要比在外面更安全,我要得到的安全保障是有充分的能够让我在这样一个很好的环境里来完成和银行这样一个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

那么从银行的角度,银行他也会觉得很委屈。就是说我银行只是跟你储户订立这么一个存款的合同关系,那么为了这个存款的合同关系,我的合同义务是非常明确的。那么钱是抢劫犯抢走的,我银行应该来讲没有能力也没有这个义务去防止这种刑事案件的发生。我不是公安局,我也不是国家的政府机关,我没有义务来防止犯罪的发生。

同期声:受害人

这个是一个特殊的环境,你银行应该有这个义务保证我们储户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同期声:银行负责人

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这个问题上我们相信司法部门会作出一个正确的判决。

解说:

其实不管法院最后的判决如何,我们回头看看案件的整个过程,设想如果当时周先生能够多一些警惕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邀上一个亲戚或者朋友,而不是自己单独一个人去存钱,或者始终紧紧抓牢自己装有巨款的钱袋,饿日不是随意地放在柜台上,那么,这起抢劫也许是可以避免的。

黑场字幕:

目前,受害人周先生起诉银行一案当地法院仍在审理当中。

作者:中国警务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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