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自由行”有了细杠杠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0月30日报道记者刘玉波
经国务院批准并经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同意,自2005年11月1日起,济南市开始办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业务,这是出入境证照审批制度继出国护照实行按需申领后的又一项重大改革。今天下午,济南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此项业务涉及的相关申请程序、具体办理细则及市民可能关心的部分热点问题等作出了权威、全面和细致的解释。
■个人下月起去港澳旅游和过去到底有啥不一样
据介绍,以前济南市居民赴港澳地区旅游,需参加指定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凭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旅游签注,且需随同旅游团进出港澳地区。
根据新规定,自2005年11月1日起,济南市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实行按需申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其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访问签注。
■个人旅游申请次数受不受限制
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公民申请办理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为其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访问签注。访问签注有效期3个月,分为一次和两次有效,每次在港澳地区可停留7天。
申请人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一次签注或两次签注,领取通行证件后,可自行往来港澳地区。另外,国家工作人员等特殊身份人员申请办理《港澳地区往来通行证》及个人赴港澳旅游签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后才能办理。
■哪些人国家法律规定不允许出境
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孟富强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三)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五)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怎样办理个人赴港澳旅游手续
济南市市区居民申请办理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由本人向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的居民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市、区、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领取“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1.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申请表和相同照片一张;2.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并附复印件;3.已持有有效通行证、再次申请往来香港或澳门的,还须提交原通行证。
■申请个人港澳游是否需要提交证明
据介绍,济南市已于2003年底实行按需申领护照。根据公安部规定,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参照按需申领办法执行,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有关工作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赴港澳旅游签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后才能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其他人员,无须提交工作单位或派出所意见,直接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办证时限为多久
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材料不完整,需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
■个人办理港澳游收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工本费为每本100元,一次有效签注每人20元,两次有效签注每人40元。
■领取证件的方式有哪些
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由申请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及《回执》在法定工作日领取,地点:山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服务大厅(大纬二路18号丽山大厦)。
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由申请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及《回执》在法定工作日领取,地点: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服务大厅九号窗口(纬四路88号)。
■有人借机逾期滞留在港澳了咋处理
市民在出境旅游的过程中尤其需要注意些什么?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孟富强表示,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前往港澳地区旅游时,应随身携带港澳通行证,以备当地警方查验。市民要自觉遵守港澳地区法律法规,不得逾期滞留、非法打工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孟富强强调说,对于在港澳地区从事违法活动被遣返回内地的人员,再次申请赴港澳地区将受到严格限制,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将视情节在1年至5年内不受理其出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