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不足 不叫住宅叫公寓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江俊 王盛)记者昨日获悉,涉及到百姓生活的一批条例法规将于11月正式实施。其中最受消费者关注的有:什么样的销售方式为传销及其处罚细则,药店卖安眠药必须备案处方两年以上并不得向未成年人售安眠药品,日照不足的不叫“住宅”叫“公寓”等。
搞传销 最高罚200万元
《禁止传销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规定,组织策划传销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传销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镇静安眠类药 凭处方才能买
国务院出台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比如三唑仑零售;第二类精神药品比如镇静安眠类药艾司唑仑等,只能在经过批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凭处方按规定剂量购买。药品零售企业要将处方保存两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无处方或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试验死亡动物 不得供人食用
农业部《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规定,临床试验用兽药仅供试验使用,不得销售,不得在未批准区域使用,不得超过批准期限使用。因试验死亡的临床试验用食用动物及其产品不得作为动物性食品供人消费,应当作无害化处理;临床试验用食用动物及其产品供人消费的,应当提供农业部认定的兽药安全性评价实验室出具的对人安全并超过休药期的证明。
住宅日照不足 明日起叫“公寓”
从明日起实施的《关于“公寓”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界定了“公寓”的含义:是指除日照要求外均满足《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其他强制性内容的一类特殊的生活单元。这一“规定”还提出,房管部门在对“公寓”进行房屋产权登记时必须明确为“公寓”,并在房屋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一栏标注为“公寓”。
根据《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居住产品中的住宅必须满足日照、采光等相关规定。但由于一些楼房有背阳的一面,不能满足日照标准的房屋不能称为“住宅”,这样一来就会形成很大的浪费。为此“规定”在住宅产品中增加“公寓”类型。在其他条件均相同的情况下,“公寓”的价格应该比住宅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