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该不该让秦桧夫妇站起来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关注

漫画 林绍灵相关新闻

艺术家金锋为秦桧夫妇塑造的站像,在上海一家艺术馆展出,引来千名观众围观。作者金锋说,为秦桧夫妇塑站像不是为他平反,而是为了呼吁现代社会要重视人权和女权,因为秦桧夫妇的跪像,是过去人权和女权被侵犯被压迫的最好表现。———据昨日《新京报》

甲方

我们没有必要去留恋“跪”

奸臣秦桧卖国求荣、迫害忠良,这是人尽皆知的。其罪行,用罪恶滔天来形容,丝毫不过分。对这样一个历史罪人,给予其道德审判和谴责是完全必要的。然而用今天的眼光来看,跪与不跪,即不存在于法律惩治范畴,也不存在于道德谴责范畴。一个人即使犯了死罪,法律没有权力强迫其下跪。一个人道德再败坏,即使是小偷,是人渣,但在以人为本的社会里,他仍有其做人的尊严,他仍有不跪的权利和自由。谁任意去强迫他人下跪,谁就是在侵犯人权、就是在挑衅法律相关规定。

事实上,秦桧站起来,并不意味着我们对他的评价就有所改变,并不意味着我们对他不谴责或减轻谴责了。对站立的秦桧,我们同样可以表达自己的鄙视和愤怒情绪。有些人可能会觉得这似乎没有秦桧跪着时来得那么快意恩仇,但这难道不是一种理性的进步吗?如果硬要追求快意,只怕是应该给秦桧立一个开膛破肚、千刀万剐、转世做牛做马的雕塑才更解恨,但这是现代人该热衷选择的泄愤方式吗?如今,我们对待罪犯,并不要求将其游街示众,这并不代表我们对他们没有谴责。同样,让秦桧不下跪,也不代表我们宽容了秦桧的卖国行径,并不代表我们对秦桧的罪恶的惩罚减轻了。这仅仅是现代人一种更文明的谴责方式而已,并不代表为秦桧翻案。

秦桧在岳飞墓前跪了500年,虽然跪像和现代文明精神和人权理念格格不入,但立像的古人没错,毕竟,我们不能要求500年前的古人超越历史,拥有现代人的观念。然而,作为现代人,我们还要沉浸于和500年前的古人一样的文明标准之中吗?我们难道不应该比500年前的古人有些进步吗?500年前的古人,为亲人跪,为皇帝跪,为上级官员跪,为罪行跪……但500年后的今天,跪已经不成为一种价值判断、道德审判的标准和手段了,我们用法律代替了“跪”,我们用法律裁决一切,这就是进步!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留恋“跪”呢?欧木华

乙方

秦桧下跪有关历史无关人权

诚然,作为一种行为艺术,任何人都可以按照自己对历史事件的理解,而对历史人物进行艺术形象创作,这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但要认定秦桧跪像侵犯了人权,那就更是“莫须有”的现实翻版了。

因为我们知道,所谓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讲人权,就不能脱离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去泛泛空谈。

岳飞死于1142年,1513年,时任杭州府都指挥的李隆在西湖岳飞墓前铸起秦桧等人的跪像,迄今已有近500年的历史。而我们通常认为的西方人权主义启蒙时期,最早是始于1689年英国国会通过的《人身保护法》,至今不过才300余年;《世界人权宣言》的通过也只有不到60年的历史。

以现代人的眼光看,让人下跪是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但我们不可能因此就去要求先人们也必须这样做,这就如同我们现在不能要求影视剧中的皇帝们,都褪去带有明显封建帝王色彩的黄龙袍一样。

更何况,尽管我们过去的历史文化确实缺乏对人权尤其是对女权应有的尊重,但真正让秦桧们跪下去的,不是“司法审判”的结果,甚至也不是至高无上的皇权或男权在起作用。“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岳飞墓和秦桧跪像承载着一段妇孺皆知的历史公案,尽管近年来史学界对部分历史人物的评价存在一定的争议,但这丝毫不影响数百年前的人们对为国家和民族做出过杰出贡献的历史人物的景仰,以及对民族败类的切齿痛恨。前有厚葬岳飞,后有铸秦桧等人的跪像于岳王墓前,这些都在客观上反映出特定历史时期的真实民意。

历史中的秦桧就应该跪下,因为这是历史,即使他将来可以站起来,那也是“蒙冤”而“昭雪”的结果,与“人权”无关。对历史,我们要保持应有的敬畏和尊重。梅广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