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中院固定刑场首次启用
山西晚报
本报10月14日讯(记者郭卫艳)今天,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在建在永安殡仪馆附近的固定刑场采用注射方式,依法对两名罪犯蔡俊兵、阚万海执行死刑。此前,太原市的两次注射执行死刑都是在荒芜之处临时选择执行场所。
故意伤害犯蔡俊兵,男,1968年生于太原市,初中文化程度,无业。2004年8月8日晚,蔡俊兵及苗丽荣(已判)在省城迎泽区新城西街大红袍食府因琐事与李俊明发生争执,后二人厮打在一起,蔡俊兵用随身携带的刀子朝李俊明连捅数下致其死亡。蔡俊兵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
抢劫犯阚万海,男,1982年生于河北省沧州市,初中文化程度,无业。2003年12月至2004年2月间,阚万海勾结他人在沧州市新华路和太原市的下元、双塔西街、尖草坪等地抢劫9起,抢劫财物价值共计一万余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