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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毒10.5公斤 3毒枭伏法(组图)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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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顺现年49岁,出生于西安市。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

杜松华现年46岁,出生于西安市。犯走私、运输毒品罪

杨乃军现年23岁,出生于云南省保山市。犯贩卖毒品罪

  本报讯(记者 尹超)9月27日,建国以来我省最大一起跨国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本报曾作报道)结案,涉案毒品达10.5公斤,大毒枭杨乃军、刘天顺、杜松华3人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昨日上午,杨乃军等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2月,刘天顺与杨乃军预谋购买海洛因3500克。之后,刘天顺给杨乃军汇去毒资19万元,并伙同罪犯杜松华、李全发(已判刑)一同到达云南景洪。杜松华受刘天顺指使偷渡到缅甸勐拉,从杨乃军手中接到3500克毒品后伙同李全发带到西安,待刘天顺回到西安后交到刘手中。

  刘天顺将部分毒品出售,其余毒品藏于其住所准备出售。2004年1月初,刘天顺、杨乃军以40万元的价格再次购买海洛因7000余克,并以同样的方法指派杜松华到缅甸勐拉从杨手中接毒品,杜松华接到毒品后即交给在云南景洪等候的刘天顺,刘、杜二人伙同李全发将毒品伪装后乘飞机运至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杨乃军、刘天顺、杜松华三人的行为已构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罪行严重,社会危害极大。根据《刑法》有关条款规定,判处三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昨日上午9时,罪犯杨乃军、刘天顺、杜松华3名罪犯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昨日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故意伤害罪犯马小强(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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