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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级特困残疾人每月将获50元补助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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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曾卫康 通讯员熊凌瑛)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残联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广州市贫困残疾人专项补助金覆盖面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扩大至三、四级贫困残疾人,他们每人每月将获得50元的专项补助。届时,广州市所有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残疾人将全部享受专项补助。此项措施将使1.65万三、四级特困残疾人受惠。

据介绍,其中相当部分残疾人上有老,下有小,全家无一主要劳动力,难以通过扶持劳动脱贫,只能依靠社会救济金维持家庭生活,加上日常需要支付较多的医疗费用及购买辅助器材的费用,确实需要政府在发放低保金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专项补助。

而且,随着广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已具备了扩大受助面的条件,结合目前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国家、省近期关于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要求,广州市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将贫困残疾人专项补助金覆盖面扩大至三、四级残疾人,给予他们每月50元的专项补助。(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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