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假冒老公”办公证卖房
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
(记者李少华) 李先生服刑期间没有走出监狱半步,却有人替他在公证处办公证卖掉了夫妻共有的房子。原来,其老婆和一“假冒老公”持李先生10年前申办的身份证,骗取了公证书。出狱后李先生要求公证处给予赔偿。
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身份证一用几年甚至十几年,人的面貌却通常今非昔比,甚至面目全非,公证员对着旧身份证上的照片左看右看不识持证人真面目的尴尬事屡见不鲜。
怪:服刑老公分身有术?
据李某投诉称,他刚从监狱出来。今年3月23日,有人假冒他的身份,与他老婆一起到公证处,办理了一份委托卖房的公证书,把他的房子给卖掉了。当时用的是他这个真老公的真实身份证。李某认为,现在房子被卖掉,他的损失公证处应该赔偿。
李某投诉的公证书,是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今年作出的1799号公证书。该公证书内容为:“兹证明姚某、李某于2005年3月23日来到我处,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公证书由公证处盖上公章,并由公证员加盖个人印章。
根据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李某和他的老婆姚某共同委托深圳某中介公司代理卖掉房子,并办理与卖房有关的一切手续。有了这份委托书,某中介机构才能够卖掉属于李某夫妇的房产。
李某说,委托书上他的签名是假冒的。2005年3月23日他在监狱服刑,根本不可能到公证处去办理委托卖房公证。
奇:出了监狱难进家门
据李某反映,他去年被判入狱服刑,到今年8月28日才出狱。出狱时老婆在电话里告诉他,不用回家了,因为生活困难,她已经把房子租给别人了。此后老婆手机关机,再也联系不上。
李某想,自己的房子还在按揭期间,进监狱10个月没有交按揭贷款,不知道银行方面有什么说法,于是去银行打听。银行工作人员一查,却告诉他银行按揭已经全部还清,现在房子已经转让给了一位新业主。房款就是该业主全部交清的。
莫名其妙的李某立即赶到自己的住房处。敲门后出来的正是房子的新主人。该主人告诉李某,这套房子是他通过中介公司买下来的,交了5000元中介费,一切手续合法,以前的房主还办理了卖房公证。
李某称自己就是房主,根本没有卖过房,自己刚从监狱出来,也根本不可能办理什么公证。但房子的新主人告诉他,有公证部门的公证书,那还有假?
问题出在哪里呢?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刘主任介绍说,他们接到投诉后非常重视,立即着手进行调查。经过调查,2005年3月23日这一天,李某确实在服刑,他反映的情况属实。据公证处了解,在李某还在监狱服刑期间,其老婆与他人同居,并怀上了他人的孩子。为了不让李某出监狱后找到他们,就把房子卖掉另买房居住。
但由于这套房子的产权是李某和老婆共有的房产,要卖掉房子必须有老公李某的同意,并共同办理委托手续,而且还必须办理公证。于是李某的老婆就通过某中介公司,找到一男子冒充其老公。
难:破旧身份证难辨真假
这个假老公是如何用真老公李某的身份证蒙过公证人员的眼睛呢?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刘主任说,主要是李某的身份证是10年前的旧身份证,人像显得模糊,而且10年来身份证主人的外形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使身份证上的人像与真实的外形相比,已经很难用肉眼加以识别,所以公证员当时未能识别出来。为此公证处已经对公证员进行了处分。
刘主任说,类似事件令各个公证机构非常头疼。这种身份证比较破旧,识别起来很困难。刘主任介绍说,现在公证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通常还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近期证件加以比对。今后随着智能身份证的使用,这种情况将可以避免。(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