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就不收供暖费,物价局说搭车收费不合理
新文化报
9月20日,长春市风华新苑的小区贴出了缴纳采暖费的通知,截止日期是10月6日。可居民们拿着钱去交,却又都拿着钱回来了。因为物业办公室的门上还有一张通知单——“先到第一个办公室交物业费,再到第二个办公室交供暖费”。如不交上一年的物业费,就拒收供暖费。
据居民们称,该小区是前年11月份入住的,入住后物业没收过物业费,今年才让业主按0.48元/平方米的标准交物业费。但对这个定价,业主不满意,认为高了,因为19栋、21栋两栋居民楼间的道路一直没修,一下雨,大家想出去都难,楼后呢,还有一大堆的垃圾没处理。
记者昨天就试着去这个小区“交”供暖费。“卫生费交齐了吗?”这是工作人员说的头一句话。“交不交卫生费与供暖费有什么关系?”该工作人员说,他不负责解释,有问题可以到物业找经理问。
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长春市华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毕经理说:“我们也知道这种方式不合理,但没有办法。”她说,自小区2003年入住起,因入住率不高,一直没收物业费;今年年初公司下发了交纳物业费的通知,到目前已有75%的业主交了,但还有二三百户业主没交。
毕经理表示,由于物业运转资金已出现了困难,如这部分业主仍拒交物业费,他们将选择撤出,已收上的物业费将返还,他们会与供暖公司协调,不会耽搁居民今冬天的供暖。
记者随后联系到长春市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称,这种“捆绑”式收费是不合理的,也不允许,居民可通过12358进行举报,管理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报记者 冯艳 王小野(新闻编辑:曲兆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