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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余杀人案真相还原

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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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余的父亲王立定到看守所看儿子,这可能是他们父子俩最后一次见面

■4个家人突然消失了,苏志刚的妻子和母亲难以承受这样的打击,但他们“最恨”的不是凶手王斌余,而是包工头陈继伟和吴新国。

农民工王斌余因父亲腿被砸断急需用钱,便找老板多次讨要工钱,未果。此后他找劳动部门,找法院,都无济于事。最终,走投无路的王斌余又折回包工头家讨薪,被骂成“像条狗”,遭到拳打脚踢。极度绝望和愤怒之下,他连杀4人,重伤1人。6月29日,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斌余死刑。(本报9月5日曾报道)

宁夏石嘴山市检察院检察官杨东升主办了王斌余一案。9月20日,他告诉记者:“这个案件一审宣判是6月29日,已经判了这么长时间,媒体怎么现在还在报?”对于目前这场围绕该不该判王斌余死刑的争议,杨东升连说“没想到”。

判决书

还原5月11日晚血腥场面

很多媒体对案件作了报道,但对案件细节的披露并不一样。为了避免事实上的出入,记者找到了石嘴山市中级法院的长达8页的一审判决书。

5月11日晚10时30分,王斌余和他弟弟王斌银随身携带案发前购买的匕首,到惠农区某工地的工头吴新国夫妇住处外索要生活费,并说他们没地方吃没地方祝吴新国说“没钱”,“今天下午给你们50元钱不要,这阵子又跑来要钱,你们要钱找陈继伟(包工头)要去。”王斌余说50元钱不够,就继续敲门,吴新国骂着说就是不给。因吴没有开门,双方隔着玻璃门发生争吵。

因王斌银继续敲门,吴新国就用手机给吴华(住在附近的另一民工)打电话,“你过来把王斌余兄弟二人劝走,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吴华接电话后,就告诉了同在水果店里的岳父苏文才(49岁)、妻哥苏志刚(25岁)、妻子苏香兰(24岁)等人,说王斌余哥儿俩在老吴家门口,老吴让我过去。

此时,苏志刚闻讯后也赶到了吴新国的家门前劝王斌余二人说:“今天这么晚了,明天还要上班,别敲了。”王斌银向苏志刚解释了当天下午去劳动部门投诉的情况及来此地的目的,双方话不投机。说话间,苏志刚的父亲苏文才,以及吴华、苏香兰来到了现常王斌余、王斌银又因其他琐事与苏文才、苏志刚父子争吵了起来。

苏文才脾气不好,在争执中动手打了王斌余一耳光,双方便发生厮打,王斌余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先后将苏志刚、苏文才、吴华、苏香兰捅倒在地。吴新国吓得急忙去外面一商店打电话报警。王斌余见吴新国的妻子汤晓琴扶着被捅伤的苏志刚蹲在墙角,就追上汤晓琴在其腹、臂、腿等部捅了五刀(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此时王斌余发现吴新国在场,又去追吴,汤晓琴幸运逃脱。

吴新国从外面商店打报警电话刚返回,王斌余看见后持刀追赶,吴新国见状急忙跑掉。王余斌没有追上吴新国就返回现场,再次对已经倒地的苏志刚等四人用刀挨个进行捅刺后逃离现场,将匕首投进了流经石嘴山市的黄河水里。当晚11时55分,王斌余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现场

出手47刀刀刀致命

该案中的一组数字,足以说明王斌余主观上故意明显:王斌余致被害人苏志刚刀伤7处,致苏文才刀伤15处,致苏香兰刀伤10处,致吴华刀伤10处,加上对汤晓琴的5处刀伤,加起来共有47刀。王斌余杀倒四人后又返身挨个补刀,足见其恶性十足。

同时,围观者对呼救表现出的冷漠,令人吃惊。从目前十多个证人提供的证言看,他们都对目击的案发过程特别是受害人是如何被杀的过程陈述得清清楚楚,当时就是没一个人敢于上前拔刀相助,见义勇为。案发虽然在深夜,但现场路灯照明较好,周围的商铺、路上和商店门口到处有人。证人对王斌余个头、长相、所持匕首、如何厮打行凶的证言提供得尤为清楚准确。据一位姓赵的目击者证实,他和朋友在一水吧门口闲谈时,忽然听到有人喊救命,看见一个小伙子追另一个人,“当时围观的群众特别多,但没人敢吭声。”

庭审

王斌余作了三点辩解

庭审中,石嘴山市检察院公诉人向法庭发表了公诉意见,对王斌余故意杀人罪作了指控。

王斌余自己作了三点辩解:一是他去找吴新国时,吴新国并没有睡觉;二是苏志刚来到现场没有骑摩托车;三是苏文才等人先骂、打他兄弟二人时,他才掏刀捅人的。

宁夏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为,王斌余杀人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尽管其有投案自首的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意见,对王斌余的辩解及其辩护人的观点没有采纳。

一位法官私下告诉记者:“其实此案在当地审判时原本很平静,不料却在短时间里被炒作一团。据从法院传出的消息,最近接到大量问询该案的信函并接待了媒体记者,法院对这起案件所作死刑判决能引起如此大的争议有些不可理解,感到有压力,所以接受采访十分慎重,害怕对审判工作有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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