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乡官”要变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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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上决定对全省乡镇机关在编在岗招聘干部实施身份过渡
“临时乡官”要变公务员
本报讯(记者梁峡林)记者9月20日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委、省政府做出决定,对目前全省乡镇机关在编在岗的招聘干部全部向国家公务员过渡,并提高乡镇办公经费补助标准,每个乡镇补助10万元。据悉,这是我省继今年上半年出台减免农牧民税费、提高居民低保标准、落实教育“两免一补”等政策后,又施行的一项“德政之举、民心工程”,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乡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得到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广泛赞誉。“招聘干部”为历史遗留问题
上世纪80年代,为适应当时农村经济发展和建立乡镇政府的需要,我省从农村知识青年和复转军人中为乡镇机关通过考试、考核招聘了5000多名聘用制干部。
聘用期间,不是国家正式干部,不转户口,不吃商品粮,保留责任田,解聘或退休时按本人工作年限一次性发给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费。囿于聘用制身份,招聘干部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着提拔使用难、轮岗交流难、退休养老难的“三难”问题。一些乡镇招聘干部由于长期在机关工作,承包地被收回,退休后即使回到农村,也失去了生活基础。省委书记苏荣在下乡调研期间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主持召开了省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了乡镇招聘干部问题,明确提出了“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比照法规、区别解决”的原则。招聘干部全转公务员身份
鉴于目前在岗在编的这5586名乡镇招聘干部中多数人已过渡为国家公务员,已在现有行政编制内,工资供给已纳入财政渠道的实际情况,省人事厅等部门下发了《乡镇机关招聘干部向国家公务员过渡实施意见》,决定对2005年6月30日之前,在乡镇机关行政编制内的在岗在册、由财政供给经费、经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招聘干部,通过身份认定、培训、考试、综合考核评定和公示等程序,以过渡审批的方式确认公务员身份。目前,兰州、嘉峪关等4市过渡审批工作已基本结束,其他市州将于9月底结束。每个乡镇补助经费10万
在新闻发布会上,省财政厅陆代森副厅长介绍说,截至2004年年底,我省共有1295个乡镇,其中442个乡镇存在赤字,赤字额达4.25亿元,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乡镇公用经费总体偏低,通讯交通费用缺乏,直接影响到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为此,省上决定,从2005年起,提高乡镇办公经费补助标准,每个乡镇补助10万元。同时明确规定,补助经费只能用于弥补乡镇办公、水电、车辆维修、电话、差旅费等基本支出需要,严禁用经费补助违规购买小车、新建办公楼和发放地方性补贴等。
本报记者梁峡林(来源:兰州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