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商为零售商“劣行”列清单
乌鲁木齐晚报
一位长年从事酒类经销的供货商,提起商场、超市、酒店等零售企业随意乱收费、私定各种不平等条约等行为早已深恶痛绝,并列出一张乱收费清单:
A.进店费:乌鲁木齐市只要是上规模的酒店、超市、夜总会,收取酒水供应的单品的进店费一般在500元~1万元不等。
B.促销费:如供应商要派促销人员在店内促销产品,需每年交1万~5万元不等的促销费用。
C.店庆费:零售企业除了大店庆收取1000~5000元赞助费外,还有很多小庆,比如三八庆、五一庆、十一庆、中秋庆、元旦庆等等。
D.仓储费:每年每家供应商2000~4000元不等。
E.人员打理费:上至经理,下至服务员,店方的每一环节必须招待,多则上百元,少则几十元。
F.结账难:一般企业大多三月一结,个别的企业甚至半年结一次。
G.代金券、客户券。:(责任编辑:高毅 写信)
作者:林庆霞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