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为夺财产菜刀砍死姑姑 被法院判处死刑
乌鲁木齐晚报
因想独占姑姑的财产,居然趁家中只有姑姑一人时,残忍将其杀害。9月16日上午,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依法对严中祥杀害姑姑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严中祥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当日执行。
严中祥是四川籍人员,来疆后曾在兵团的姑姑严素花家住过,后来他到山东去打工。当严中祥得知严素花家只剩下其一人独住,便向严素花提出想把自己的户口迁至姑姑处,但是,严中祥的提议遭到了姑姑的拒绝。严中祥便产生了杀害严素花夺占其家产的念头,2004年10月30日凌晨,严中祥携带菜刀翻墙潜入严素花家,5时许,严中祥乘严素花起来开门时,用菜刀将姑姑杀害,作案后,严中祥用麻袋将姑姑的尸体包裹后掩埋在严素花家中棚子里。
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王安宣读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刑事裁定书:严中祥为达到占有姑姑家产的目的而持刀杀害姑姑,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为此,法院以严中祥犯有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会上,农八师中院院长罗建平宣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犯有故意杀人罪的严中祥执行死刑的命令,随后,严中祥经验明正身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孙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