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机动车频频制造交通事故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9月18日讯(记者 刘文忠)我市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带动农用运输车数量大大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农用车交通事故的逐年攀升。在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有关人士表示,农村机动车频频制造交通事故,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比如,今年1月1日到9月1日,商河县人民法院新受理的农用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案就有36件,70人在事故中受到不同程度伤害,直接经济损失290万元。其中,肇事车辆60%以上为无牌二轮摩托车和农用三轮车,且肇事司机为无证驾驶;12%属司机酒后驾驶。类似情况,在其他几个县(市)区同样存在。与往年相比,农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逐年增加的农用车交通事故,给运输户和受害者的生产生活和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记者调查发现,导致这些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驾驶人员操作技术差。许多驾驶员未经过正规培训,边学边开,缺乏起码的交通运输知识。无证驾驶、人货混运、随意抢道、酒后驾车等现象比较普遍。农闲时,青壮年在外打工,一些在家的老年人、妇女甚至小孩也驾车上道,发生事故的可能性由此增大。二是农用车性能差。有的农民把破旧、超龄、伤残甚至淘汰的车辆修复改装后使用;有的为了拼命赚钱,抢时间、争速度,疲劳驾驶,即使车辆有了故障也不及时修理,埋下了事故隐患。三是农用车辆相关管理欠缺。
有关人士表示,农村机动车频频制造交通事故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呼吁全市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把驾驶证件的考核关;加大驾驶员培训学校的管理,对资质不全者坚决予以取缔,以免其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不注重学员的技术,使很多人蒙混过关上路行驶;同时严禁农村未成年人和老年人驾车上路,以防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