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惑家族制
青年时讯
在很久以前,人类“发明”了家,后来,他们又发明了企业。当“家”和“企业”这两种组织形式在历史上相会的时候,就开始有了所谓家族企业。
在同一个名称之下,家族制企业的“内容”千差万别。如果一定要给家族制企业一个定义的话,我们可以这样描述这是一个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家族成员为组织核心,直接或间接控制其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企业世界。血缘、工作、所有权这三种元素,是构成家族企业的精髓。
在许多人的想象中,家族制企业似乎更多是特别重视家庭的中国人的“偏好”,但事实远不是如此。根据美国经济学家克林·盖尔西克的研究,全球有65%%至80%%的企业为家族所有。在美国,90%%以上的公司由家族控制,如亨氏公司、卡吉公司、比奇辉尔公司、埃斯蒂·芬德公司等。在公开发行股票的大型上市公司中,被个人或家族所控制的股份占43%%,家族企业创造了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半。在欧洲,家族公司支配着中小规模的公司,欧洲人曾以三个基本标准评定出20个财产超过10亿美元、历史悠久的“最高王朝”家族,欧洲享有1亿美元以上巨额财富的家族比比皆是。亚洲的家族企业形态更为成熟和普遍。世界银行曾详细分析了东亚九个地区内所有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分布情况,研究了3000多家公司的数据,发现大约70%%东亚公司都与家族集团有关。亚洲最大的6个家族集团控制了所有亚洲上市公司的22.23%%。在东南亚绝大多数华人企业实际上都属于家族企业,如在泰国五大金融集团中,除泰国王室管理局外,其他如陈氏家族控制的泰国曼谷银行、郑午楼家族控制的曼谷首都银行、伍班超家族控制的泰国农民银行和李木川家族控制的大城银行集团,都是泰籍华人为主的金融家族企业。这五大家族企业集团几乎占了全国储蓄总额的70%%以上,总产值已达泰国国内生产总值的50%%。
人们之所以选择这种而不是那种企业制度,与这种制度所带来的成本密切相关。市场经济下人们对交易方式和交易组织的选择会受到交易成本的影响,交易成本决定交易方式与组织形式,人们为了节约交易成本而选择企业组织形式或规模。家族企业通过企业与家庭的有机结合,来降低家族成员之间的交易成本和企业管理成本,从而增加企业收益。传统家族制度中的等级制度和“尊上”、“忠信”、“服从”观念,自然而然地在家族中形成了这种家长制权威,并且相应采取“人治”的管理方法,有利于组织和领导,将其运用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可以减少企业内耗,增强企业凝聚力,降低管理控制难度和成本。
这种高度集中的所有权或股权缺少社会化的监督机制,制约着企业进一步筹集发展资金,也阻碍了高层管理移位于专业经理的培育和经营者专业化的进程,容易带来决策失误,导致企业承担的风险过大。股权的集中使得大股东难以受到应有的约束,容易发生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现象,这不利于家族企业长远发展。所以,家族企业股权高度集中,企业无法摆脱个人和家族而独立经营,企业的发展受到个人和家族的严重制约。高度集中的股权和极端不透明的公司治理,在企业扩大规模,变成社会化的大型公司的过程中,将成为家族制企业的致命障碍。
摘自《董事会》
徐泰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