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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晚点 大多旅客自认倒霉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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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多数人不愿通过法律索赔

“从目前的情况看,火车晚点乘客想要获得赔偿,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才能解决。”针对目前乘客对火车晚点赔偿的呼吁声越来越高,而铁路部门眼下正着手制定的火车晚点处置办法中,却回避“晚点赔偿”问题的现状,律师认为,乘客遭遇晚点,要获得赔偿,维护自己权益的惟一途径就是诉诸法律。但记者采访中却了解到,虽然大多乘客都认为“火车晚点应该赔偿”,但愿意告状者却寥寥无几。

“本来就受到了损失,打官司又要出钱出力,没有这个精力。”在西安接2262次火车的李先生于8月13日晚遭遇了7个小时的火车晚点,但他依然表示“没有想过打官司,开庭要耽误上班,还要花钱请律师,太划不来了。”同一天在同一列火车上的17名西工大教授更是体会了晚点7小时“炎热、焦急、缺水、无法入眠”的过程,一位教授第二天出差的飞机票都差点儿作废。“在车上我们找列车长理论了,下了火车就再没有申诉过。”其中一位教授认为:“真告也不一定能赢,所以只能自认倒霉。”

上告:获得赔偿有四大难题

陕西弘业律师事务所的韩小宏律师和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的杨全虎律师指出,即使真的有乘客上告,想获得赔偿还要面临几大难题。

首先,是大部分律师事务所不愿意受理此类案子。因为“火车晚点”赔偿额度较小,但官司周期却很长,又没有相应具体的法律依据支持。即使最终胜诉,法律上没有赔偿标准,乘客到底能获得多少赔偿还很难说。

二是举证难。虽然乘客手中有火车票,但大部分火车晚点原因是多方面的。要证明火车是因为铁路部门主观原因造成晚点,身为局外人的乘客很难找到切实有效的证据。

三是被告管辖复杂。根据法律上的“合同履行地”依据,原告要迁就被告,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进行审理。而一列火车跨越省份城市较多,因为晚点把铁路部门告上法庭,作为被告的铁路局就显得不容易确认。目前惟一可以参照的是铁路货物运输的赔偿依据,把始发站或终点站作为被告。

四是可能产生法外因素。根据有关法律地域管辖规定,与铁路运输部门发生争议的案件,必须在铁路运输法院进行审理。这就意味着乘客上告铁路部门只能在铁路运输法院进行审理。目前各地铁路运输法院的人力、物力、财力都直属当地铁路局。律师认为这样在审理案件中可能产生法外因素影响案件审理。

途径:通过立法才能彻底解决

如此一来,普通乘客即使想通过法律手段获得“火车晚点赔偿”,眼下困难重重。韩小宏律师认为,让乘客担负起如此艰辛的上诉是不合适的。因此,解决“火车晚点赔偿”的一条捷径就是通过相应立法机关完善立法,确定出赔偿标准,这样才能让遭受晚点乘客维权不再艰难。最直接的办法就是由主管部门出台赔偿标准。去年民航总局发布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但因为铁道部一直未将“火车晚点赔偿”问题列入其补偿范围,因此只能通过行政立法,由相应立法机关制定出法则,让火车晚点赔偿在法律上“有法可依”、“有标准可循”。这样才能让广大乘客轻松上路,轻松获赔,彻底解决“火车晚点无赔偿”的问题。记者陈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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