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荣获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称号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吕华)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国家卫生部、民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领导小组经过10个月的考核评估验收,授予碑林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称号。此次卫生部公布了46个示范区,碑林区是我省乃至西北地区惟一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
从2003年11月份开始,碑林区按照卫生部、民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开展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创建过程中,碑林区建设各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6个,完善了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达到了1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万~2万居民区建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要求,社区居民步行10分钟左右即可到达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