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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果冻”退市 警示安全标准(图)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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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 邱彦文 林洁婷 实习生 邝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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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人果冻”终于将退出市场了。今年7月,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授权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制定的新的果冻国家标准,在今年下半年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小果冻的直径尺寸必须大于等于3.5厘米,并且所有的凝胶果冻的包装上必须在明显位置标明警示语和食用方法。

  这是我国首次对果冻的大小进行限制。然而,“新标准”出台是由惨重代价换来的。

  果冻卡住气管 死亡率可达70%以上

  据相关资料显示,从果冻上世纪90年代在国内问世以来,每年都有“一口吸”果冻杀人事件通过医疗机构传递于报端,不过,“果冻呛入气管几分钟甚至几十秒就能造成死亡,实际上还有许多受害儿童都来不及到医院救治。果冻卡住气管死亡率可达70%以上。”广州市儿童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医师刘大波说。

  据相关资料显示,从果冻上世纪90年代在国内问世以来,每年都有“一口吸”果冻杀人事件通过医疗机构传递于报端,不过,“果冻呛入气管几分钟甚至几十秒就能造成死亡,实际上还有许多受害儿童都来不及到医院救治。”广州市儿童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医师刘大波说。

  “对儿童生命造成危害的还不仅仅是果冻,”刘大波表示,广州市儿童医院每年至少有两百例异物吸入危及生命的病例,国家出台果冻新标准只是开启了儿童用品食品安全问题的一扇门,儿童用品食品安全问题应该有更多的关注和措施。

  广州市儿童医院:每年逾200例吸入异物

  不久前,陈娜女士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一天,她带着一岁半的儿子瑶瑶去市场买菜,街坊拿着一颗软糖逗起了他,没想到瑶瑶竟然把半颗糖果猛吸进了气管。随后瑶瑶出现窒息症状,呼吸急促,满脸青紫。

  “孩子气管被软糖呛住了。”为取出瑶瑶气管中的软糖,医生倒着提起瑶瑶进行拍打,瑶瑶的呼吸逐渐恢复,但软糖并未取出。随后医院对瑶瑶进行了透视检查,但并未发现卡住喉咙的软糖。“只听到瑶瑶像吸水烟筒一样的呼吸声,”陈女士异常焦急。下午2点多,在进一步检查时,瑶瑶平躺后再次发生窒息症状。陈女士说,当时软糖还在气管中,看见儿子的样子她已经手足无措,以为才一岁多的孩子可能难逃此劫了。谁知当瑶瑶度过这次窒息,情况竟然好转。医生检查发现,瑶瑶吸入的软糖已经融化。“幸好是软糖,医生说如果吸入的是果冻或者其它硬食品,后果不堪设想。”谈起儿子死里逃生,陈女士仍旧心有余悸。广州市儿童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医师刘大波告诉记者,据该院统计,每年该院有逾200例因异物吸入气管而来求治的儿童,尽管大部分儿童因为治疗及时而转危为安,但还是发生过因吸入异物而窒息死亡的病例。

  记者也从相关资料上看到,各地儿童医院以及耳鼻喉科每年都要收治大量的吸入异物的儿童,上海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的统计,该院平均每天要收治2到3名因异物吸入气管而来院进行抢救的儿童。

  吸入异物:螺丝、硬币、骨头渣、花生、黄豆

  刘大波向记者介绍,儿童异物吸入的对象集中在5岁以下的孩子,主要是因为儿童的气管不太敏感,肺活量比较小,一旦有异物吸入,很难像大人一样能将其自行咳出。婴幼儿因为没有牙齿或者牙齿发育不完全,因此容易发生异物的吸入。

  刘大波从事儿童异物吸入临床治疗多年,他告诉记者,每年他们都要碰到很多小孩吸入异物的情况,螺丝、硬币、骨头渣、花生、黄豆以及果冻,什么情况都有。

  原因父母疏忽有责任

  刘大波说,孩子气管吸入异物,一般5—6分钟严重时几十秒内便会夺去一个孩子的生命。因此,3岁以下的儿童绝对不可以食用果冻(大的小的均不行),3岁到5岁的儿童不宜食用,5岁以上的儿童必须在父母的照看下食用。

  他还指出,造成儿童吸入异物现象严重的很大一个原因在于家长们的疏忽或无知,广州市儿童医院收治的病例中,许多儿童的家庭都是来自广州周边地区的农村,这些儿童的父母认为能给孩子吃的用的就行了,而对于这些食品用品是否危害孩子的健康处于无知状态,因而往往到事情发生了才悔之莫及。刘大波表示,国家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的儿童食品用品标准是当务之急,儿童家长加强自身的危害意识同样至关重要。

  专家视点

  市场文明进入“生产者和卖主小心时代”

  (南京大学法学院专家)

  南京大学法学院的一位专家表示,在商品经济不甚发达的早期,由于产品的功能构造相对简单,买主凭借日常生活经验便可鉴别商品的质量和真伪。所以,这一时期可称为“买主自行小心时代”;但是随着产品技术含量的与日俱增,生产者、销售者占据了信息优势地位,此时各国都立法规定产品的严格责任,市场文明进入“生产者和卖主小心时代”。在美国,按照侵权法和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制造商或者销售商生产或者销售的产品存在缺陷,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那么,消费者可以提起集体诉讼,诉讼的结果适用于所有的原告。因此,对于目前我们的市场和产品而言,除了政府要完善滞后的产品质量标准外,构建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环境至关重要。

  儿童商品安全标准缺失

  (社会学专家伍海涛)

  我国儿童用品种类繁多,但是否安全似乎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长期以来,我们比较重视产品本身的质量,却忽视了消费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意外伤害,一些儿童用品标准混乱、标识不清,在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出现诸多安全隐患。

  由于安全标准缺失,生产企业可以堂而皇之地生产利润可观却暗藏祸害的儿童商品;商场和超市继续把诱人的儿童商品摆放在儿童触手可及的柜台;监管部门可以对充斥市场的儿童商品视而不见;家长们面对五花八门的儿童商品,不知道哪一个更放心,哪一种更安全,一旦防护意识松懈,便会置无辜孩童于险境。

  果冻新国标的出台应该成为我国完善儿童商品安全的契机。对于有缺陷的商品,世界上通行的做法是由生产厂家及时召回,以免在市场上流通后,继续伤人。然而,我国的生产厂家在产品出现问题后,往往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更谈不上以事故为教训,主动改进产品设计。

  我们并不是没有能力制定更完善的儿童商品安全标准。近年来,我国已经成为玩具等儿童用品生产基地,成为儿童用品的生产大国、消费大国。然而,强大的生产能力并未让我们的安全标准与时俱进,庞大的消费群体也没能使厂家多眷顾一下“上帝”的感受。标准之缺不是能力问题,而是态度问题。如何在经济的盛宴里多一些人性关怀,如何通过制度、教育等各个环节构筑未成年人的安全防线,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图:这些仍在售卖的果冻都违反了新规定 宁彪/摄

  市民支持果冻新标准

  记者近日走访了广州市几个大超市,发现大部分超市的货架上还摆着直径大约2.6厘米的果冻,有散装的,也有包装的,这些果冻重量一般为15克。

  家长带着小孩挑果冻,多数是拿直径较大的。记者随机访问了一些正在买果冻的市民,结果显示近80%消费者并不知道会有这样的标准出台,但受访者均对国家出台这样的标准表示支持。

  左女士(母亲,孩子7岁):

  听说过国家将要对果冻直径出台新的标准,但是具体直径规定是多少就不是很清楚了。之前买果冻都要根据小孩子年龄来选,一般买那些条形的或者可以用吸管吸的果冻,不敢买那些一口吸的小果冻,怕小孩被噎着。国家出台这个标准非常好。

  王女士(保姆)

  有这样的规定吗?我不知道。但是有这样的规定当然好啦!我帮人带小孩从来不会给小于三岁的小孩吃果冻的!

  林先生(父亲)

  听说过这个标准,最小直径3.5厘米,不过相比国外来说,这个标准还是比较宽松的,我一般给孩子买那种“大碗”装的。

  超市:

  标准出台后将严格执行

  实惠多超市负责人

  如果新标准出台,生产厂家也会不生产小于3.5厘米的果冻,我们作为卖商也不会卖的。新标准出台后,我们也会撤掉现在果冻柜台上直径小于3.5厘米的果冻,配合国家政策。

  百佳超市负责人

  标准一旦出台,我们将严格执行,把好质量关,撤掉所有柜台上直径小于3.5厘米的果冻。

  广州市质监局:标准一出台即加大宣传和执行力度

  记者就新标准出台有关事宜采访广州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时,该局政策法规处孔处长表示,目前标准尚未正式出台,一旦出台将加大宣传和执行力度,保证标准的实施。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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