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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门前摔倒责任谁来承担

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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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小夏在浦东某餐馆买好了点心,转身离开,一个重心不稳,摔倒在地,一颗门牙当场磕掉。消费者在经营场所内摔倒致伤,经营者往往难辞其咎,但是消费者在经营场所门口滑倒,这责任又该如何界定呢?记者采访发现,小夏、餐馆老板、消保委,以及律师,对此说法各异。

【消费者】保洁区就是责任区

小夏摔倒在店门前,却无人理会。自己去医院就诊后,越想越生气,越想越觉得餐馆没道理。小夏去浦东新区消保委投诉的时候认为,自己是在餐馆门前摔倒,根据《上海市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保洁标准》,他认为餐饮经营场所前人行道属对方卫生包干区域,他在这个区域内摔倒,对方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赔偿医药费。

【小餐馆】保洁区摔倒没责任

消保委工作人员随即联系了店方,店方一位负责人认为,《上海市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保洁标准》只是规定了该区域为餐馆的卫生保洁区域,而不是属于经营场所。店方与消费者的摔倒并无直接联系,对于消费者的要求,该负责人表示,出于同情,他们可以酌情予以补偿。但消费者不能接受,表示将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区消保委】店方难辞其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此案中的焦点在于经营者一方认为,餐馆外并非经营场所,事故发生在其经营场所以外,因而他们不承担责任。但区消保委认为,由于餐饮行业的特殊性,如果消费者可以证明他的滑倒,是因对方并未尽到清洁该区域的责任或是由于店方排污不当导致的油渍污渍致使消费者摔倒,那店方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律师】保洁区责任为保洁

上海迪凡律师事务所律师,市消保委志愿律师团律师孙理波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以往也有很多消费者在经营场所内,比如餐馆就餐时滑倒,最终都取得了餐馆赔偿的案例。但这些情况与本案区别在于发生的场地不同。严格意义上,保洁区不属于经营场所范围,经营者对保洁区所负有的义务与责任应该只限于卫生清洁。但是,孙律师同时也表示,假如店方在清扫保洁区的时候,没有尽到完全义务,留有油污等,致使消费者摔伤,那么店方还是有义务担负部分相应责任的。作者:晚报记者沙情奕 制图 邬思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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